对有种田情结的人来说,刨地、侍弄庄稼是他们生活的意义。而在崇明区竖新镇跃进村,一片因宅基地置换腾出的空地,却成了邻里矛盾的导火索。
阿婆生气“自留地”被占
2024年春,张阿婆一家通过农村宅基地置换政策搬入新居,原宅基地上的老屋被推平。经过三个多月的雨露滋润,空地上杂草茂盛。邻居施老伯见土地肥沃,想着“不种白不种”,便在空地上开垦种植黄杨树苗。一个月后,张阿婆重返“故地”,发现“自留地”被占,一气之下拔光树苗,改种蔬果。
施老伯为了弄清楚空地的权属,询问了村委会,得到的答复是:该土地已被政府回收,归集体所有,村民可以临时种植。考虑到以前过得去的邻里关系,施老伯没有找张阿婆理论,而是在那块空地上找了一小块边角地,复种黄杨树苗。
然而,一星期后张阿婆回来施肥,丝毫容不下他人在“自家地皮”种作物,再次把那些黄杨树苗拔了个精光。此举也彻底惹恼了施老伯,他一气之下也拔掉了张阿婆种植的蔬果。至此,两家从“暗斗”转为“明争”。
去年年底,双方家属都看不下去,张阿婆的丈夫与施老伯的妻子于是签署了一份协议,约定两家都不在该土地上种植作物。但两名当事人均不认可此协议,双方矛盾带进新的一年。
矛盾症结在于法律真空
今年2月15日,张阿婆与施老伯两人再次“遭遇”,言语不和后互相辱骂推搡起来。竖新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到现场制止,并通过走访,调取宅基地置换协议等关键证据,发现双方矛盾的症结在于政策衔接的法律真空。
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权和使用权;镇政府文件显示,宅基地置换采取“先腾退后补偿”模式,在补偿款未全额发放期间,原使用权并未完全灭失,张阿婆的情况就属于这种。
土地纠纷容易激化矛盾,竖新派出所随即联合镇村建所、司法所在镇政府会议上提出该问题,后经专题会议讨论,最终协商:在宅基地回收后且尚未获得全额补贴款项前,原使用权人可进行非建筑性使用,补贴款全部到位后则由政府统一回收处置。
这份带着法律温度的文件,为化解纠纷提供了支撑。明确使用权归属后,竖新派出所启动三所联动机制,会同司法所调解员,向张阿婆和施老伯展开调解工作。调解中,工作人员一方面向张阿婆解释了宅基地使用权在不同阶段的规定,让她明白自己在未拿到全额补贴款前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向施老伯说明张阿婆的诉求合理,劝其理解。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释法说理和激烈讨论,最终达成调解结果:张阿婆可以继续在原宅基地种植庄稼,直至补贴款全部到位;前期施老伯破坏张阿婆庄稼的行为给予适当经济补偿;双方就发生的肢体冲突互不追究法律责任。
随着调解书上红手印的郑重落下,这场“土地之争”画上了圆满句号。
本报记者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