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蓝大海上的贻贝,让舟山有了新的交易点。近日,嵊泗县检察院与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厚壳贻贝司法蓝碳认购协议,以5万元“买下”嵊泗厚壳贻贝养殖惰性有机碳汇量500吨。这是舟山首单探索“司法蓝碳”模式修复生态的首宗交易。
蓝碳是指利用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将其固定、储存在海洋中的过程、活动和机制。此次认购资金源自嵊泗县检察院去年办理的一起海洋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通过司法蓝碳认购的方式,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将公益诉讼办案成效切实转化为生态保护实效。
早在2023年,为推动办案效果切实转化为生态实效,舟山市检察院就与本地高校和研究院协作,促进海洋碳汇领域学术成果在司法领域的运用,构建“司法蓝碳”生态修复保护新路径。“一直以来,国内外学界对于贝壳是否可以纳入蓝碳体系,以及贝类养殖究竟是碳源还是碳汇存在很大争议。”在浙江海洋大学严小军教授看来,贝类蓝碳争议是嵊泗贻贝项目的最大堵点。为此,浙江海洋大学团队以厚壳贻贝为研究对象,创新提出了“贝—藻—菌(3M)”共同体增汇新方案,科学核算出该公司养殖的厚壳贻贝惰性有机碳汇量共计2000吨左右,并形成了《嵊泗县厚壳贻贝养殖惰性碳碳汇核算报告》应用于司法实践。
“近年来,我们一直在关注和探索司法蓝碳工作,在得知浙海大创新碳汇核算成果后,立即根据该科研团队形成的专业核算报告,加快推进司法蓝碳工作进程。”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旭征说。
作为此次碳汇的“卖方”,嵊泗山海奇观海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拥有贻贝养殖户418户、养殖面积2.23万亩,养殖区域蕴含较大的蓝碳资源。据企业方代表透露,此次贻贝海洋碳汇交易收益,将主要使用于和贻贝养殖全过程相关科技创新、科学研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及贻贝产业的升级发展。
本报记者 唐闻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