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财政部个人售房增值税政策调整后,部分市民对于“房屋价格调整后未实现增值”,却仍存在增值税的问题表示关切。
对此,业内人士指出,增值税的征收在字面上确实与“增值”相关,尤其是在房价持续上涨的过程中会有更直观的感受。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个人售房而言,其是否缴纳增值税并不完全取决于房屋是否实际增值,或价格的变化。而关键在于房屋的持有时间。
具体来说,若个人持有住房满2年后再出售,则免征增值税,所以本质上增值税政策就已经实现免税的效应了,因为大多数房屋持有都是超过2年的。然而,对于持有未满两年的住房对外出售的情况,过去增值税政策比较严厉,对于持有不到2年的,一般是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全额的意思就是计算总房价,而不是计算差额的。所以持有房屋的时间决定了增值税的大小。对于一些持有时间较短的情况,当前也给予减税。
“总结来说,针对市民提出的‘若房屋未增值,是否还需缴纳增值税’的疑问,答案在于:增值税的缴纳与房屋是否实际增值无直接关联,而是取决于持有时间。即便房屋价格未涨甚至下跌,只要持有未满2年,出售时仍需按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现为3%的征收率)。总体上,新政策已显著降低了特定群体的税负。”严跃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