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03日 星期五
黄金藏茶叶盒寄“财政部长”? 三天救助三位高龄老人 这份征收分配协议为何无效 确保未成年人观影优惠
第16版:新民法谭 2026-01-23

这份征收分配协议为何无效

周先生居住的公房被征收了。弟弟周某为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逼迫周先生夫妇签署了分配协议。虽然周某拿到协议,但法院判决结果显示,周某竟一无所获。

周先生和周某为同胞兄弟,周家父母在上海有一套公房(以下简称“系争房屋”),房屋承租人原为周父,周氏兄弟两人均在系争房屋出生长大。1982年周先生和李女士结婚,次年生下一子小周。1984年周某和杨女士结婚,次年生下一女小杨。因系争房屋居住困难,1986年8月,周某的单位为其分配了一套使用面积为21平方米的公房,房屋受配人为周某一家三口。分配房屋后周某一家即从系争房屋搬出。2000年前后,周先生的父母相继去世,之后系争房屋承租人未变更,房屋一直由周先生一家居住,直到被动迁。2004年初听说系争房屋有被拆迁的消息,周某在和周先生协商后把自己一家三口的户口迁回系争房屋,没有想到系争房屋在20年后才被动迁。

2024年4月,系争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征收时系争房屋登记有周氏兄弟两家共六个人的户口。因原承租人死亡,该户没有新的承租人,征收部门要求两家协商推荐一个签约代表,周某坚持自己要做该户签约代表,遭周先生一家拒绝。周某不同意周先生做该户的签约代表,征收部门考虑到周先生一家实际居住系争房屋,欲指定周先生为签约代表时,周某又找到动迁组工作人员吵闹,夫妻俩还多次上门找到周先生夫妇大吵大闹,周先生夫妇实在受不了。周某夫妇又软硬兼施,趁小周不在家时和周先生夫妇签署了“家庭内部动迁款分割协议书”,协议书内容有:“双方同意系争房屋动迁款在周先生和周某两家分配,周先生一家三人获得52%份额,周某一家三人获得48%的份额……”。周先生夫妇和周某夫妇都在协议上签了名。协议签署后,周先生即代表该户和征收补偿部门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该户拟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682万余元。小周事后知道父母和周某夫妇签署了分配协议,便坚决不同意该分配方案,周先生夫妇对此也十分后悔。

小周和父母于是一起找到我们咨询。我们给他们梳理分析,认为家庭内部分配协议应当为无效,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应全部归属于周先生一家所有。首先,家庭协议应当被认定为无效。因为分配协议既然是家庭内部关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协议,就应当有所有户口在册的家庭成员一致同意,周先生夫妇无权代理小周放弃相关征收补偿利益,在没有小周书面签字同意且该协议损害小周利益的情况下,该协议当然应被认定为无效。其次,在协议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对系争房屋同住人逐一认定。周某一家三口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且其一家三口自户口末次迁入系争房屋后,未在系争房屋实际居住,不符合系争房屋同住人资格,无权参与征收补偿利益的分配。

后周先生一家委托我们代理起诉维权。案件走向和判决结果符合我们之前的分析和预测。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家庭分配协议没有小周的签字同意,应当为无效协议。被告周某一家三口曾经享受过福利分房,不能认定为系争房屋同住人,无权分得征收补偿利益。据此,法院判决系争房屋全部征收补偿款归属于周先生一家三口所有。这是一个让周某根本没有想到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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