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报道中反映的老年人办理委托公证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以及市民普遍关心的公证事项,记者整理出这份实用问答。
问:委托公证和继承公证有啥区别?
答:两者极易混淆,核心区别在于“人活着”还是“人没了”。
委托公证(卖房常用):产权人(老人)在世时授权他人代办手续。遵循“人跟着人走”原则,根据《公证法》,老人可在住所地、居住地等地办理。比如老人住在外地,可在当地办理。例如,王阿婆户口在上海但长期住在苏州的养老院,她可以在苏州办理委托公证。
继承公证:产权人去世后确定遗产归属。遵循“房跟着房走”原则,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也就是说,只要房子在上海,哪怕所有继承人都在外地,也必须到上海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问:是不是必须去房子所在的区办公证?
答:不需要必须去房子所在的区。上海任一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继承公证书,均可用于全市各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上海各公证处独立受理业务,出具的文书法律效力完全相同,不动产交易中心均予以认可。如需上门服务,建议可根据老人居住地或医院所在地,向就近的公证处申请。
问:办理卖房委托,基础材料要带哪些?
答:需提供:委托人(老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文件、配偶身份证、房产证、受托人(子女)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证明。特别注意:若房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哪怕产证只有一方名字,必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签字,不能由一方代办。若夫妻有一方去世,可能需要视情况办理继承公证手续。
问:老人行动不便无法出门,公证员能上门办理吗?
答:可以。对于行动不便的高龄、生病或残疾人,上海的公证处通常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子女可先到公证处“预受理”提交材料初审,符合条件公证处会安排两名工作人员上门。特别提醒:70岁以上老人办委托,需有额外一名近亲属陪同并提供关系证明,这是为了保护老人权益。
问:公证员非要老人亲口说“我愿意”吗?
答:这是对老人最大的保护。公证员必须当面确认老人真实意愿,排除被胁迫的可能。如果老人无法清楚表达(如患有阿尔茨海默病),公证处就无法办理委托公证。
问:80岁以上老人办遗嘱公证,是免费的吗?
答:没错。上海公证行业对80周岁以上老人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符合条件的老人可携带证件前往公证处办理,建议提前电话预约。
问:还有不清楚的,可以打哪个电话咨询?
答:欢迎拨打12348上海法网法律服务热线,这是市司法局服务热线,可提供公证咨询。也可登录“上海公证网”或通过“上海市公证协会”微信公众号查询各区公证处电话。
本报记者 季晟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