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范婷婷)记者从静安区人民法院召开的2018年度金融案件审判白皮书发布会上获悉,2018年受理的318件财产保险类案件中,涉机动车损失鉴定的案件273件,争议焦点都在定损上。
据白皮书显示,静安法院2018年受理的318件财产保险类案件中,涉机动车损失鉴定的案件273件(其中约25%为单车交通事故案件),占全部财产保险类案件受理数的85.85%。该类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对被保险人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行为有效性的认定,以及鉴定报告结论合理性上。此外,该类案件还存在定损金额反差明显、重新鉴定占比较多、原告胜诉案件居多等特点。
从司法角度看,涉机动车损失鉴定案件频发的原因主要集中在:各方主体在机动车损失金额确定、修理、理赔等环节中的协商解决机制不完备;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在交涉机动车损失理赔事宜时消极应对;评估机构在机构资质、评估程序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现象,导致评估报告公信力存疑;鉴定市场缺乏监管和统一的行业标准,还可能存在“鉴定黄牛”扰乱市场规则,形成不良循环。
白皮书还提出完善健全鉴定行业法律法规、实施创建多方主体联动平台、积极协调司法鉴定多元监管等五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