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肖芸 记者袁玮)谎称有“内部渠道”可以低价购买到品牌手机,实际“高进低出”亏本卖出,盯上的是被害人的预付款。后又以公司内部有买满数量有赠品活动等为由,继续骗取货款,为掩盖诈骗事实,竟雇佣多名“临时演员”假扮手机公司员工拖延时间,最终造成被害人损失400余万元。近日,徐汇区检察院对刘某诈骗案提起公诉,刘某向被害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徐汇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8年8月,舒小姐经亲戚介绍认识了做手机生意的刘某。刘某主动告诉她自己结识了一名品牌手机专卖店的“经理”,有内部搞活动的特价手机卖,货源稳定。舒小姐决定一起合作,双方商定:舒小姐先将预付款付给刘某,刘某转账给手机专卖店,对方接受订单后以官网价8折出货给刘某,刘某再以8.5折卖给舒小姐,刘某承诺从付款开始到手机到货一共7天。
然而,这一切都是刘某设下的“骗局”。为了偿还个人债务,刘某编造了“内部渠道获取特价手机”的谎言,将舒小姐转账的20万元预付货款直接还了个人债务。为稳住对方,以便套取更多的钱财,刘某又编造第二个谎言,宣称说有手机买赠活动,下满一定数额的手机订单,就可以赠送手机。舒小姐又打过来大笔货款。刘某把一部分货款以市价左右的价格进货,再按照所谓的优惠活动低价发货,这样一来舒小姐对刘某凭空杜撰出来的“买赠”活动深信不疑,还追加了订单。2018年9月至2019年6月,舒小姐共转账数百万元货款,每次刘某都会“拆东墙补西墙”,用一部分来进货“补窟窿”,一部分则用来还债。
舒小姐的家人发现每次发货都很少,渐渐产生怀疑,要求到手机专卖店对账。眼看要露馅,刘某为了掩盖诈骗事实,心生一计,从网上找了几名“临时演员”,分别扮演了手机专卖店的“经理”、“经理助理”等角色,按照刘某事先告知的剧本和舒小姐她们洽谈,用“因为查库存,货暂时拿不了,两三天就可以发货”等托辞来拖延时间。为此,刘某还支付了数千元的“演出费用”。没想到,“临时演员”演技不佳,舒小姐和她的家人产生了更大的怀疑,并向警方报案。不久,刘某到案,向公安机关交代了诈骗400余万元货款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