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4月30日 星期三
特保队员拦截车辆勒索? 为房,丈夫狠心离婚 侄子坚决要求均分征收补偿款,依据何在? 健身房关门,会员费余额不退?
第16版:新民法谭 2022-11-14

侄子坚决要求均分征收补偿款,依据何在?

市民求助:

林先生在上海有一套承租公房(以下简称系争房屋),该房屋系林先生的单位分配。林先生与其弟弟林某某,即林某的父亲,兄弟二人关系很好。早年林某某插队去了安徽,在安徽生育儿子林某。后林某到了读书的年龄,按照当时上海的政策,林某可以回沪读书。林先生考虑到两家关系十分融洽,一口答应将林某的户口落入涉案房屋。林某回沪后,与伯父共同生活在涉案房屋内,直到林某的父母回沪后,林某才搬出涉案房屋与父母同住。

2020年8月,系争房屋所在地块被纳入征收范围,同年11月5日,林先生作为承租人代表该户和征收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拟获得房屋征收补偿款共计500万余元。现林先生年事已高,身患多种疾病。而且涉案房屋是林先生唯一的住房,房屋被征收后其急需拿到征收款另外购房养老。

林某听说后找到伯父林先生沟通,要求分得系争房屋二分之一的征收补偿款。林某认为系争房屋为公有住房,自己户口登记在系争房屋内已近三十年,且长期实际居住,并且自己又是按照政策回沪的,应当为系争房屋同住人,应当和房屋承租人均分房屋征收补偿利益。林先生通过斟酌答应给林某200万元,其余300万元自己留下来买房使用,但林某不同意,坚决要求均分。

律师帮忙:

2021年6月,林先生收到法院的传票,他对侄子的做法非常失望。林先生在外甥女的帮助下找到我们咨询。我们全面了解案情后认为,本案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款不应该被均分,林先生作为房屋承租人和实际居住使用人应该获得较多的征收补偿利益。首先,从系争房屋的来源看,该房是林先生单位分配给他的,来源上与林某无关,林先生对房屋的贡献要远远大于林某;其次,林先生是八旬老人,年老体弱,其住房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系争房屋的征收补偿来予以保障,若真的将动迁款均分,林先生很难用征收款再购买居住房屋,以后的生活没有保障。上海市高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关于公有居住房屋拆迁补偿款在承租人、同住人之间如何分配问题上,明确提出,承租人、同住人之间,一般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但承租人或同住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购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可以予以多分。鉴于本案系争房屋全部征收补偿款只有500万余元的实际情况,应该优先考虑林先生的买房住房需求。

我们代理林先生应诉后,向法院陈述了我们的事实理由,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判决认为,林先生年老体弱,迫切需要通过系争房屋的征收安置解决居住问题,虽然林某也具有涉案房屋同住人地位,但是综合考虑系争房屋来源、双方居住的实际状况、实际住房需求等客观情况,酌情判决征收补偿款中的350余万元归属于被告林先生所有,其余近150万元归属原告林某所有。

上海市创导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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