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姜女士来找我,所说之事令人气愤。姜女士生有一子,因丈夫出轨,姜女士选择离婚。为了让儿子有个完整的家,他们离婚不离家,表面上还是三口之家,二人共同扶养儿子长大。后丈夫因心肌梗死突然病故,姜女士与儿子相依为命。
儿子是小区里出名的大孝子,十年前,姜女士患了癌症,儿子悉心照料。姜女士病愈后,儿子带她到处旅游。儿子说,只要妈妈好好活着,他将一直陪伴妈妈。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儿子也不谈女朋友,唯恐进门的媳妇对妈妈不好。
去年,通过单位的领导牵线搭桥,儿子结识了现在的妻子。婚后,姜女士照顾着小两口起居。虽然有时有点累,但心里是开心的。儿子儿媳对姜女士也很好,特别是儿媳嘴巴很甜,一声声的“妈”,叫得姜女士心花怒放。不久,儿媳告诉姜女士,要把自己和老父亲的户口迁到姜女士的房子里,声称她已经把与父亲的房子卖了,父亲只是落户,不会住进来。姜女士考虑到毕竟是自己的儿媳,就同意了。前几天,儿媳找姜女士说有事商量。原来,儿媳把父亲的房子卖出后,还要把姜女士现在住的房子也卖了,她物色了一套二手房,所有的交易已基本完成,现要求姜女士配合做两件事,一是在现居住房子售卖的协议上签字,二是买的新房不能加姜女士名字,如果姜女士不配合,就要姜女士赔付一百多万元的房屋交易损失。瞒着婆婆卖婆婆的房子,新房竟然不能加婆婆的名字,这让姜女士难以接受,当场拒绝。这时儿媳威胁说,如果姜女士不配合,她就离婚。
欲哭无泪的姜女士找到我,向我求助。姜女士向我介绍了儿媳家的背景。原来,亲家夫妇早年不和,亲家母为了离婚,丢下女儿净身出户。亲家公想不通,整天喝酒导致脑梗,被女儿送进养老院。现在经治疗好转,准备回家居住。儿媳不愿亲家公回来住,亲家母便出主意,让儿媳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出唯一房屋。
听了姜女士的诉说,我谈了个人的看法。第一,她的儿媳对自己父亲的做法不对,子女对亲生父亲有赡养义务。且父亲百年之后,按法定继承,她可以获得房产,她这么急卖房干什么?老人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第二,儿媳瞒着婆婆去卖婆婆的产权房,婆婆不答应就要婆婆赔偿损失,这是哪家的道理,姜女士完全可以不用理睬。第三,婚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怎么能用离婚来要挟婆婆。第四,售卖婆婆有一半产权的房子,新房还不打算写婆婆的名字,这是明目张胆地侵害老年人权利。第五,儿媳早就有了离婚的打算,只是因为姜女士住的房子产权是姜女士母子的,对儿媳来说这房子是姜女士儿子的婚前财产,现在这么一交易,只要姜女士答应新房的房证不写自己名字,儿媳就成为产权人之一,算盘打得如此精。
姜女士将我的看法转发给儿子后,儿子当即表态:妈你放心,你住的房不会卖。从今天开始,我们母子俩好好过日子。
人民调解员 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