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云)唯一的监护人不作为,精神障碍患者怎么办?昨天,徐汇区检察院与上海市精卫中心、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区残联共同签署《关于共同保障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的工作机制》,从受理范围、申请流程、受理流程、支持起诉、财产管理、协作互助、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详细规定了出现类似问题的解决办法,用实实在在、切实管用的机制,守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年近七旬的徐汇居民杨某自1996年11月12日起因患精神分裂症一直在上海精神卫生中心住院治疗,他的身份证、社保卡、多张银行卡都被居住在外地的监护人、弟弟杨某乙掌控。2015年7月,杨某突发疾病,出现高热、呕吐症状,精卫中心医护人员紧急致电杨某乙,让他来探望哥哥,却遭到拒绝。不仅如此,杨某乙还拒绝用其代为保管的社保卡、退休金等杨某的财产,继续缴纳相关治疗费用,并在长达7年的时间内,拒绝履行监护人的一切责任。
唯一的监护人不作为,让无父无母也无配偶子嗣的杨某陷入了危困。“检察院有民事检察支持起诉制度,或许能解决问题。”一名律师建议精卫中心将此事作为民事支持起诉的线索,移送给徐汇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承办人检察官迅速核实情况,也找到了问题症结所在:帮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杨某找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愿意承担责任的新监护人。
检察官主动联系街道和居委会,经沟通,居委会表示愿意担任杨某监护人。今年3月,居委会向徐汇区法院提起申请确定监护人的诉讼,徐汇区检察院发出支持起诉书。10天前,徐汇区法院一审判决指定居委会为杨某的监护人。居委会担任监护人之后,在司法机关帮助下,找回了杨某的财产。
昨天,徐汇区检察院联合上海市精卫中心、区公证处、居民委员会,专门就关于杨某支持起诉案相关财产权益保障问题联合制定、签署了工作方案。为了确保杨某的合法权益在今后都能够得到保障,方案率先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大额财产作为医疗备用金在公证处提存、小额活期财产由监护人委托医院代管的财产保障模式,确保杨某今后领到的每一笔退休金和补贴,都能够用在他自己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