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杰
不少人包括我,都曾用是否“淡泊名利”来夸赞或者批评一位艺术家。但后来我觉得是否“淡泊名利”不该是夸赞或者批评一位艺术家的依据。
人类艺术史上那些曾做出伟大贡献的艺术家中,既有“淡泊名利”的,也有名利双收的,还有求而不可得的。是否“淡泊名利”,与艺术造诣和艺术成就没有必然关系。
先说“名”。从个性上来分析,艺术家大多具有强烈的表现欲,否则他就缺乏修炼和创作的动力。艺术家内心渴望向世人展现他的创作,渴望得到掌声,虽然他常常得不到。这种表现欲,也可以理解为对“名”的渴望。所谓“名”,换言之,也就是大家知道他、理解他、赞同他。这有错吗?何况艺术本身具有公众性,一旦艺术失去了传播效应,就等同于失去了生命活力。
再说“利”。艺术修炼和创作,需要全身心地投入,需要经济保障。艺术家的性格、情绪,直接影响艺术创作的风格和成败。如果一个艺术家三餐不继,朝不保夕,失去生活的安全感和尊严感,必然难以进行艺术创作。很多人喜欢拿梵高一生“穷困潦倒”来论证“淡泊名利”。其实梵高在其短暂的一生中,始终渴望成名,渴望卖掉画作。尽管这二者他生前都没有实现,但幸运的是他有个好弟弟,一生不用为五斗米折腰,所以才能在自己的艺术天地里任性挥洒。他还能把自己的画室建成“画家之家”,并邀请塞尚来共同生活创作了一个月。我想,我的小画室别说邀请塞尚,邀请和尚都不愿意来住一天的。
偏偏大多数艺术家都是不善于谋利,或者是无暇去经营谋利的。得不到,想想总可以吧?幸运的话,换到点钱滋养一下自己和家人,不好吗?
拿“淡泊名利”去苛求本身就离不开名也很难谋利的艺术家,是否有点不近人情?
“淡泊名利”不该对艺术家讲,却应该对评论家、大众媒体、学术机构、博物馆、美术馆等有能力推动艺术的对象讲——我们不能用名利为标准来拣选和评判艺术家。
当我们去评判一位艺术家的时候,应该评价他的作品在艺术史上是否具有创建性,对艺术思想和公众的艺术感知有何拓展,而不是他在市场排行榜的位置。
可惜,现在的情况恰恰相反。曾记得,当初某位“当代艺术”画家,其作品在拍卖会上拍出了“天价”后,媒体文章在论及“中国当代艺术家”时,立即把他从末尾提到了首位。这不是那位画家的问题,是媒体的问题。天天要求艺术家“淡泊名利”的我们,淡泊名利了吗?
正因为一些媒体和学术机构、收藏机构太关注名利,才会有画家热衷于在拍卖会上炒作假行情,这种浅薄无耻才会泛滥成灾。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艺术家自己还是要提醒自己“淡泊名利”——不为道德绑架,而是因为通过艺术这条路去谋取名利太难了,大多数人都将成为“殉道者”。若以名利为目的,不妨去从事其他行业,否则求而不得,身心俱溃。艺术家要把自己定位于实验者、探索者,成败不失本心,成败都有价值。同样,我们的社会也要如此来营造良好的艺术环境,让真正有志于探索和开拓的艺术家被尊重,被扶持,而不是一朝名利榜上有,竖子涂鸦傲天下。
上海文艺评论专项基金特约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