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期间,网络游戏需求升温,一些未成年人宅家打游戏,为绕开游戏防沉迷系统,用长辈的身份证件注册,在深夜频繁上线。更有甚者被游戏主播吸引,“借用”长辈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支出钱款打赏主播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从千元到万元,甚至远超过了其家庭的承受能力。
前不久,家住奉贤的车女士着急地来到奉贤分局塘外派出所求助,希望帮忙讨回儿子小唐“消费”的1900元钱。
12岁的小唐假期里一直在某直播平台观看一位游戏玩家直播,主播在分享游戏经验的同时鼓动打赏。小唐觉得通过主播讲解学到了很多游戏新技能,非常崇拜,就偷偷地将母亲车女士手机微信里的1000元通过直播平台打赏给了主播。随后,在主播的言语诱导下又陆续支付主播900元购买游戏账号。毫不知情的车女士在陆续收到了银行的扣费短信后,才得知是自己的儿子在“消费”。
民警仔细查看了车女士直播平台的聊天记录,发现小唐的确以平台支付和微信扫码两种方式共计支付了1900元。小唐的父母也是对孩子使用手机没有做到有效监管,才造成了不良后果。最终在民警的耐心协调下,平台退回了打赏主播的1000元钱。
民警发现,游戏主播在和小唐聊天过程中,对小唐年幼的言语行为有所察觉,为了规避监管,聊天过程中曾故意问及小唐年龄。为了能够继续看直播、购买账号,小唐谎称自己已成年。在平台看来,主播询问并确认小唐是成年人后,小唐购买账号的行为就如同普通的买卖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平台不主张撤销,以致900元向主播购买游戏账号的钱款打了水漂。
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始终保持对各类网络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并深入整治网络黑灰产和网络乱象,网络生态不断净化。日前,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案。新修订的条例自3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
据悉,修订后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专设“网络保护”一章,及时回应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新情况、新变化,更营造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治环境。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打赏”等现象,条例明确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账号租售交易服务。
也就是说,诸如此案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在出示被监护人实际年龄、与监护人关系证明、银行卡流水账单、聊天截图等相关证据后,直接向直播平台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全部退还,这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