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陀城管石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街面巡查时,发现镇坪路某大厦前有人随手丢下一个塑料袋,疑似乱扔生活垃圾。队员当即上前制止,当打开“垃圾袋”时,发现里面装有一只用棉絮包裹的白色小型贵宾犬的尸体。
经过调查,执法队队员找到了当事人。当事人孙某表示这条小型贵宾犬已养五六年,生病后经宠物医院医治无效死亡。他不知如何处理,情急之下便做出乱扔犬只尸体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犬只在饲养过程中死亡,应按照动物防疫相关规定,将犬只尸体送至指定的无害化处理场所。鉴于孙某当场及时整改,且所扔犬只尸体较小,未造成进一步的环境污染,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当场进行告诫、引导、教育,并责令改正。
石泉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从“养犬人乱扔犬只尸体”这一偶发违法行为中举一反三,及时查缺补“漏”,在后续普法宣传中加大养犬管理宣传力度,消除相关市容卫生环境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