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2日 星期四
加征关税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不认罚?错上加错 扶贫济困 依法兴善 扩大参与 抓紧抓好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 “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就好”
第2版:要闻 2019-05-08

不认罚?错上加错

纪玉

近日,失联50天的徒步爱好者冯浩,与搜救人员在青海格尔木市乌兰乌拉湖东侧50公里处相遇。事后,李志森、冯浩和金路三人因非法穿越羌塘无人区,各被处以罚款5000元。西藏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拉巴昨日表示,冯浩、金路明知非法穿越行为违法,但拒不认错,拒不接受处罚决定,态度蛮横,正在接受调查和处理。

这一行政处罚决定,有其依据。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单位和个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2017年5月,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发布公告,严禁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或进行非法穿越活动。此前,相关派出所工作人员称,三人中李志森接受处罚,但另两人有异议,要走行政复议。想走复议程序当然可以,但目前看来,非法穿越的事实已经比较明确,且当地三令五申之下,当事三人仍执意非法穿越,冯浩失联后还动用公共资源进行搜救,处以顶格罚款,于法于理都站得住脚。

羌塘是国内徒步最危险和艰难的路线之一,也是生态脆弱性、敏感性的典型代表。非法穿越自然保护区,给自身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不说,还可能破坏自然生态,打扰动物的栖息和迁徙。遇险之后,又要动用大量公共资源进行救援。因此,如此“挑战自我”,于公于私,都是极不负责之举。如果经此一事,还认为自己没错,那就是错上加错,下一次可能要付出更大代价。

近年来,一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反复申明禁止非法穿越,为的是保护自然生态,减少人类活动的不利影响。对个人来说,提高遵守法律法规、保护自然生态的意识,才是对自然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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