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名洲
母亲30岁时就和陆好婆住在苏州顺平里了,母亲住东厢房,陆好婆住西厢房,中间客堂为两家公用。两家互相关心,遇事谦让,关系融洽,从未有过口角。
平日里,谁家烧只好菜,总要端一碗给对方品品味;谁家亲戚送来水果,总是要分些给对方尝尝新。谁家回来晚了或突然落雨了,晾在室外的衣服总有对面一家收好、叠好、放好。甚至引火的煤饼,都是相互支持。谁家有人头疼脑热或卧床不起,总有一家主动护理,从不怠慢。有一年,我母亲上街不慎跌跤,小腿骨折,陆好婆细心照顾,整整服侍了3个月。
两家的儿子都在部队服役,出差路过家门,都像自己亲生儿子一样,嘘寒问暖,买这买那,关爱体贴,无微不至。两家乡邻亲如一家,整整度过了40多年。
20世纪90年代,全市大拆迁,两家的亲密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但它经受了考验。
起因是两家共同使用的客堂房权直接关系到房子作价与分房面积,究竟属两家中的哪一家,众邻居莫衷一是;收房钱的房管员小张模棱两可,态度暧昧主张一家一半,母亲与我无有异议。始料不及的是杀出个邻居程咬金——蔡大嫂,她说:“公用客堂的情况我清楚,租金一直由你李家支付,按规定,拆迁安置补贴费用,客堂是每平方米600元,20平方共计12000元,这些贴补属于你们”。
母亲和我鉴于情面,难以启齿,陷入困境。在众邻居开导、怂恿下,我思想斗争后认为,“友情”也应讲原则,按政策办。最终我到房管所,说了情况和要求。所长取出了房间底册阅看后说:“按规定,这客堂面积应属于你家,但我们要向陆家通报情况后定。”当时我母亲病重,住第二人民医院已昏迷了几天,苏醒了对我再三嘱咐说:友情、亲情,用多少钱是买不到的。
3天后我到了房管所,陆好婆的女儿也在,我们客气地打了招呼。她说:我妈说了,客堂租金一直是李家交付的,房权应属于你们。对方不计私利的一席话,如一股暖流热在我的心头,我说,仍按我母所讲“一家一半”。房管所长原以为两家舌战不可避免,想不到双方互相谦让。所长动容地说:“你们真是一对好邻居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