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鞋质量如何?本报10月10日7版头条刊发报道《你买的老人鞋质量过关了吗?》文中详细记录了今年10月的一项老人鞋质量比较试验结果。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购买了80个批次的样品,发现近半数采样不合格。
团体标准10月实施
在比较试验中,80件样品从49元至439元不等。14件样品出现过度开胶或裂纹。耐磨性能最差的磨痕长达17.9毫米。至于舒适性,很多老人鞋甚至达不到儿童皮鞋推荐标准中“鞋子外底硬度在45至65之间”的标准。有16件样品外底硬度低于45,12件样品高于65,也就是说,超三分之一的老人鞋不是太硬就是太软。
今年3月,上海市皮革技术协会牵头12家生产企业或检测机构,成立了标准起草工作组,并于10月9日发布了《老人鞋》团体标准,标准自10月16日起实施。明确了老人鞋的防滑、舒适、减震、保暖、抗菌等性能标准。目前,已有河南、河北、江苏、上海、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四川等9个省(直辖市)的50多家企业承诺将执行该团体标准。
老人经济需要规范
截至2017年底,我国长三角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近4457万,占总人口比重为21.77%,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预计到2035年,长三角地区老年人口将增至7500万,占比常住人口的33%。
随着老龄化人口的增加,瞄准老年人的“老人经济”应运而生,包括老年代步车、老人鞋、老年人奶粉等的“‘老’字号产品”越来越多,但针对这些产品起草的相关标准却鲜少看到。与此相似的,还有宣称无菌、低钠低矿的婴儿专用水、号称能形成致密金属网的孕妇防辐射服等产品,这些以专门服务于母婴为概念的产品,也大多无标准可循。
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查询,记者输入“婴儿水”“孕妇防辐射服”“老年电动代步车”等字眼,均未查询到相关标准。就算有了团体标准,但国家标准是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是必须遵守的,团体标准只是对某一团体适用,因此尽快制定发布国家标准,仍是消费者所期盼的。
没有国家标准的制约,消费者该如何选购这些产品?对此,上海市消保委消费指导部杨青表示,消费者应选择正规企业生产的商品,商品包装上的企业和商品信息应完整。同时,不要迷信商家的宣传,可综合参考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报告、权威机构的测评等选购。对于可以试用的商品,最好先试用合适后再选购,对于有保质期的商品,优先选择更新鲜的。购买之后,消费者应索取正规发票,保留功效宣传等证据,以备后期遇到问题向商家维权。而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商品明示的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和保养,如果遇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
本报记者 金旻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