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左妍)上海是国内每年建立家庭病床最多的城市。市卫生健康委日前在地方标准基础上结合本市家庭病床服务实际,制定了《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将于2020年1月10日施行。
2018年,全市约提供家庭病床7.2万张,其中新建床约5.4万张,约8400多名医务人员参与家庭病床服务。服务对象主要是6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占服务总数的95.34%,服务对象的主要疾病是心血管疾病、中风、慢性支气管炎等。
目前分布在全市各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此外,《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新增了设有全科医疗科诊疗项目的门诊部、全科诊所,这些医疗机构申请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将获得相应服务资质。市卫健委称,上门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师、护士、康复等人员,都具有相关的注册执业资质,并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能独立开展工作。
《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务办法》,主要从统一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加强质量控制三方面保证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如明确抗菌药物、化疗药物、生物制品、升压药物、降压药物、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易制毒药物、毒性药物、其他临床上易引起不良反应的药物及外机构配置的药物的注射剂型,不得在家庭病床使用。本市将成立市家庭病床服务质量控制中心,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的医疗机构进行统一的质控管理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