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20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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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版:社会新闻 2020-06-18

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宣判

本报讯 (记者 江跃中)前昨两天,普陀区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昨天,法院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普陀区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向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同时告知相关诉讼权利和义务。辩护律师会见了当事人,并查阅全部案卷。

庭审中,控辩双方分别出示相关证据,对证据作了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当庭作最后陈述。庭审分两天进行,整个庭审过程历时16小时。法院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经合议庭评议,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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