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香港6月3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30日晚发布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30日在香港特区刊宪公布,即日晚11时生效。 特区政府发言人指出,随着香港国安法生效,警务处将于7月1日成立国家安全处,专职处理相关工作。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将尽快成立,承担维护国家安全的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 >>>全文见第5—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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