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国安委由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担任主席。 香港特区国安委按香港国安法第十五条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骆惠宁出任,并将列席特区国安委会议。 香港特区国安委的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建设;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详见第2版
放大
缩小
上一版
下一版
下载
读报纸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