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云
如果问上海人“最著名的南翔小笼在哪里”,大部分人应该都会想起两个地标:南翔和豫园——前者是发源地,当仁不让,许多游客去嘉定古猗园、南翔老街游玩时,都会顺便吃一笼南翔小笼;后者则以其历史悠久的南翔馒头店享有盛名。不过,最近,“南翔”和“南翔”却斗了起来。相关新闻见诸媒体后,不少人蒙了:“原来南翔馒头店和南翔小笼不是一家人啊?!”
其实,“南翔小笼”本身并非商标。
中国商标网公开信息显示,纠纷一方——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一些企业和公民个人都曾想申请“南翔小笼”商标,但均被驳回。目前,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纠纷另一方上海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商品类的“南翔”商标和服务类的“南翔馒头店”商标。
相同名称、不同类别的商标之间本不构成侵权,所以,“南翔馒头店”和“南翔”牌小笼包多年以来相安无事。不过,伴随着与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的“南翔小笼”连锁店相继开张,上海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开始起诉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称其存在商标侵权及虚假宣传。上海南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则以“仿冒、虚假宣传”反诉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豫园店、上海豫园南翔馒头店有限公司,并又将上海老城隍庙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的上级公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加为共同被告。
两案近期均将开庭审理,谁输谁赢,法官自有定夺。消费者很实在,只认口味,不看招牌。
其实,类似南翔小笼这样的品牌之争并非个案。远有王老吉、加多宝,上海吴良材、南京吴良材,近也有四个“老大房”,以及下沙烧卖与下沙某某烧卖、某某下沙烧卖的龃龉。可以说,这是老字号传承发展过程中常会遇到的通病。在斗法中,有的获得了好结果,但也有一些企业因为不能正确对待,一味恶斗,导致“双输”。
当然,从知识产权保护和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有序发展的角度来说,两家“南翔”之争从长远看是一件好事情。通过判决,厘清误解,做强品质,南翔小笼这块传承百余年的金字招牌将会成色更足,愈发香飘四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