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3日 星期五
首届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明年5月举行 三年推进落实70个重大项目 丢了手机何时不再惴惴难安? 出门能运动  比赛享乐趣
第4版:要闻 2020-10-13

丢了手机何时不再惴惴难安?

宋宁华

这几天,一篇名为《一部手机失窃引发的惊心动魄战争》的帖子在网上火了。发帖人丢失手机后和扒手彻夜“赛跑”,采取各种防盗措施,亲历了黑产业链背后的一系列“神操作”。偷手机只是犯罪的开始,更让人步步惊心的是,扒手醉翁之意不在“手机”,而是通过手机卡获得个人信息后,快速申请获得网络借贷、非法牟利。

未来,这样的“步步惊心”有望缓解,因为法律的“定心丸”呼之欲出。今起至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将在这次会议上首次提请审议。在享受大数据时代便利的同时,不让个人信息成为“唐僧肉”,成为老百姓关心的现实问题之一。

昨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的记者会上,法工委发言人坦言,虽然近年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但现实生活中,随意收集、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个人信息,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等问题仍十分突出。

环顾四周,几乎每个人都遭遇过“信骚扰”,家有学童的被各种培训机构电话围追堵截;刚生完孩子,婴儿用品的推销就接踵而至;甚至家中有人过世,各类殡仪服务的骚扰电话也不放过。人们在堵心、烦心的同时也纳闷,到底是谁出卖了我的信息?

尽管相关部门和企业不断加大防范力度,但近年来,个人信息泄露的犯罪手段不断升级换代,几乎成为一种社会公害。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43.6%的网民过去半年上网过程中遇到过网络安全问题,其中遭遇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占比最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为此,在这次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的审议中,最受瞩目的就是如何发挥出立法的作用,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切实保护人民的信息安全。通过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的原则,有所为有所不为。什么样的机构、企业能“为”,“为”的范畴如何界定?对于一些互联网企业、APP等过度获取用户信息的行为,如何说“不”?

只有通过法律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建立事前防范和事后惩戒机制,才能保障公民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各项权利。同时,通过立法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明确个人信息保护的监管职责,并设置严格的法律责任,堵住“黑产业”伸向老百姓的“黑手”。

今年通过的新中国第一部《民法典》,表达了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鲜明立场;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则在这面“大旗”下,进一步织密了个人信息保护之网。上海市人大代表梁庆云认为,现有法律一般只对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并获利的个人处罚,很少对相关企业处罚。为此,立法上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这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重要源头,也有利于整个行业自律、健康发展。

正如本文开头帖子中所述的惊险遭遇,“黑产业”扒手们固然是罪魁祸首,但相关企业的管理漏洞也让扒手们有空子可钻。随着5G时代的来临,最大的特征就是万物互联,个人信息保护面临重大挑战。为此,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迫在眉睫。在打破信息壁垒“围墙”的同时,也需筑起法律的“防火墙”,在个人信息保护和促进经济发展之间取得平衡。这是法律,也是博弈。

放大

缩小

上一版

下一版

下载

读报纸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