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建国
双休日逛“文庙”,我习惯去做杂项的顾老板店铺。他所经营的品种,以纸质品为主,粮票、纸币、烟标、火花、小人书、旧书报等等,涉及面广。
“最近,在新民晚报上又见到你的大作”。每次见面,顾老板总是以我在报纸发表的文章,作为开场白。说完,习惯取出仅有的那二本几乎被我翻烂的火花册。我摇头并调侃道:“你第几页插什么‘花’,我都能倒背如流了!”
“这次有新进的‘老货’,‘新民晚报’的老火花你见过吗?”顾老板神秘地说。
“新民晚报”出过火花?好奇心顿生打开火花册的兴致。翻着,一枚泛黄的“新民”卷标(如图),映入眼帘:火花正标图案为一群貌似火柴厂的男女工人,在二名持有“新民”字样旗帜的旗手引领下,正大阔步向前行走,副标印有“新民”两字。盒脊上印有“山东即东县金口新大火柴工厂”字样。
很明显这是一枚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火花。这时期的火花,无论图案,还是文字往往是表达人民对新社会的期盼和喜悦,仅我收集到的就有“人民”“新生”“新华”“福新”“利民”“昌明”“民生”“光明”“大明”“新社会”等数十种,但“新民”的火柴牌号,倒是第一次见到,付了50元收入了囊中。
回到家里,查找有关火柴工业史,得知这家火柴厂成立于1950年初,当年年底便被兼并,所出品的“新民”火花,是该厂唯一的一枚火柴商标。再把玩这件“宝贝”,副标上“新民”二字,端重深厚,颇有颜字体格,与“新民晚报”报头竟有几分神似,怪不得顾老板错以为是“新民晚报”的火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