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连建明 杨硕)针对近期一些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银保监会、住建部、央行等三部门昨天发布《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一旦发现贷款被挪用于房地产领域的要立刻收回贷款,压降授信额度,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通知》提出七方面要求
三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一些经营用途贷款被违规挪用于房地产领域,一定程度上挤占了实体经济的信贷资源。《通知》严肃治理此类违规行为,将释放更多信贷资源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循环。为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知》提出了七方面要求:
■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切实加强经营用途贷款“三查”,落实好各项授信审批要求。
■加强信贷需求审核。要对经营用途贷款需求进行穿透式、实质性审核,不得因抵押充足而放松对真实贷款需求的审查,不得向资金流水与经营情况明显不匹配的企业发放经营性贷款。
■加强贷款期限管理。要根据借款人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对期限超过3年的经营用途贷款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资金真正用于企业经营。
■加强贷款抵押物管理。要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重点审查房产交易完成后短期内申请经营用途贷款的融资需求合理性。
■加强贷中贷后管理。
■加强银行内部管理。
■加强中介机构管理。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贷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要求各银保监局、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联合开展一次经营贷违规流入房地产问题专项排查,并于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排查工作。
专家 打击骗贷炒房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明确了一个概念,即“空壳公司”。这也是首次明确无实际经营的小微企业的名称。从实际过程看,空壳公司确实存在骗贷且违规把资金投向房地产的嫌疑。类似空壳公司后续将面临较大的审查,严管空壳公司注册行为很关键。
严跃进还指出,此次政策明确,对使用房产抵押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抵押物估值管理,合理把握贷款抵押成数。对抵押人持有被抵押房产时间低于1年的,审慎确定贷款抵押成数。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这两年房产炒作过程中出现了一种做法,即先借款买房然后通过抵押来套取资金,这是一种很隐蔽的骗贷模式。当前对于此类抵押的做法进行规范,有助于打击“买房-抵押-融资-再买房”的炒房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