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蔚
最近,本市各社区相继开展居委会的换届选举,由小区居民选出信任的“小巷总理”。而按照近日印发的《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也就是说,将来的村、居委干部中,除了大家熟悉的主任、副主任以及治保主任、卫生主任、妇女主任、调解主任等专职干部,还要增加一位儿童主任,其职责是“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
保护未成年人特别是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仅是家庭的职责、学校的职责,更是全社会不可推卸的法定职责。儿童生活在社区,家庭存在于社区。由村、居委设置专人专岗的儿童主任,这是为了从社区治理层面破解城市化过程中的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支持不足、社区保护不够的问题,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
由谁来担任儿童主任,这是许多社区基层干部和百姓关注的第一个问题。按照《意见》的要求,儿童主任“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一方面,在日常的社区治理中,妇联主席、妇女主任与千家万户有着天然的亲和关系,无论是由女性妇女主任或由极个别男性妇女主任兼任儿童主任,都在情理之中。另一方面,将来要增设儿童主任,也必须“因岗选人”。比如,这位同志要能够贴近孩子所想、了解孩子所需、满足孩子所盼;还比如,这位同志要能以专业知识和技能去解决未成年人保护政策落地“最后一米”的问题。
如果说,治保主任需要火眼金睛、明察秋毫,卫生主任需要懂得基础的环境卫生、寻医问诊知识,调解主任需要具备一些民法典的相关法律知识,那么,儿童主任首要的一条就是要爱孩子,要具备一颗童心,要掌握必要的儿童心理学、教育学的知识,要善于多从儿童的视角、儿童的利益去展开自己的工作。
儿童主任是一个新的岗位,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没有成熟的模式可供参考,一切要靠每个投入其中的人不断摸索、不断总结、不断创新。从现在开始,民政、司法、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有必要联手规划和培养一批儿童主任,为他们开设岗前培训和职后培训。
专业化、精细化,是这个岗位的重要特质。我们急需培养一批懂理论、知法律、通政策、具童心、有童趣的儿童主任。坦白地说,遴选出这样的主任,至少从目前的社区干部配置来看,远比选个妇女主任、治保主任要难。儿童主任对于孩子的语言不仅要听得懂,最好还要能够说;对于孩子的喜好要认同,最好还能玩到一起;对于孩子的心情要读得明白,最好还要能跟孩子一条心。
和小孩子打交道,事情不小,难度不小,做出的成绩更不会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