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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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版:上海新闻 2021-09-04

高空抛物无人伤物损照样判刑

松江近半年月均3人涉案,审查逮捕案件8件10人

本报讯(记者 孙云)昨天,松江区检察院在“打击高空抛物犯罪守护‘头顶上的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今年3月1日高空抛物罪成为独立罪名至今,仅半年时间,该院已办理高空抛物案件14件18人,其中审查逮捕案件8件10人,审查起诉案件6件8人,已提起公诉3件3人,已获法院判决2件2人。

松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爱民指出,平均每月有三人涉案,说明市民对高空抛物的危害性认识还不足。有数据表明,一只30克重的鸡蛋看上去很小,然而,从4楼抛下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抛下可以砸破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能会致死!

分析近半年来办理的高空抛物案件,检察官发现,这些案件几乎都发生在居民区,行为人的动机主要是贪图方便。例如,有的装修施工人员野蛮施工,将屋内拆除的门板、凳子、床架、木框等废弃物从6楼阳台直接扔到一楼。还有的则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如有的鸟主在酒后被笼中鸟啄了一口,便将鸟连同重达2公斤的不锈钢鸟笼一起从10楼窗口扔出。在这几起已经定罪宣判的案件中,并非都造成了人伤物损,但高空抛物行为人依然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例如,5月14日,松江市民陈某在清理鸟笼时被鸟啄痛了手,为泄愤,将不锈钢材质的鸟笼连同鸟一起,从10楼窗口扔到楼下的小区道路上。松江区检察院审查认为,虽然鸟笼坠落后未造成人伤物损,但其坠落地点靠近小区出入口,常有行人及附近玩耍的孩子经过,附近还有篮球场、儿童游乐场等人员聚集区,因此认定这一行为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构成高空抛物罪。经该院提起公诉后,松江区法院一审以犯高空抛物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此外,检察机关也提醒物业和建筑物管理者,应加强防范高空抛物,例如应定期巡查高层建筑,加大摄像头安装数量,合理布局摄像头点位,实现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全角度、全时态监控,更好守护市民“头顶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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