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24日 星期六
满足多胎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 延续“政协情” 从“有没有”到“好不好”无障碍建设水平需提升 允许用公积金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上海要创办一流的职业教育
第8版:上海两会/话题 2022-01-22
代表呼吁:像爱护老人一样爱护老房

允许用公积金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本报讯(记者 屠瑜)“我们要像爱护老人一样爱护老房。”今年上海两会上,针对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问题,市人大代表、黄浦区半淞园路街道耀江花园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林龙全建议,提高商品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纳标准;落实维修资金续筹信用制度,允许提取使用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推行“房屋保险+”的概念。

小区慢慢变“老”

房屋维修支出变大了

林龙全说,一方面,多年来住宅小区的首期维修资金的交纳标准,未随着物价消费指数同步调整。另一方面,随着小区慢慢变“老”,房屋的外墙面脱落、公共设备老化、电梯故障频发等问题屡见不鲜,房屋维修支出较大,不少老小区出现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的问题。

一旦余额不足,物业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将无法实施,会对业主的生活、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很多小区的现状是:小区业委会、业主大会涨物业费的积极性不高,时常用大部分公共收益补贴小区物业服务费,从而使得专项维修资金的日常补充不足。而当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筹集金额30%时,应按照《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的决议,及时补建或者续筹专项维修资金。

虽有相关规定,但在实操中,业主大会未及时召开、业主未按业主大会决议按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时常发生。

另外,按目前的审计规则,上一届业委会主任、副主任需要签字确认换届改选审计报告,否则审计单位无法出具相关报告,导致维修资金无法使用,影响住宅小区的正常运行。

借鉴“加梯”经验

公积金补充维修资金

林龙全建议,彻底落实维修资金续筹信用制度,同时借鉴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方法,在补建、续筹专项维修资金时,允许业主可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来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这样做,可以大大提高业主续筹积极性;对于上一届业委会主任、副主任不愿意签字确认且已经正确履行相关换届审计的审计报告,建议增加一种确认方式——即在街镇党组织监督指导下,由上一届业委会半数以上委员参加、半数以上委员确认签字的情况下,即可出具相关审计报告;进一步完善上海市的房屋保险制度,推行“房屋保险+”的概念,大力推行带有维修理赔的房屋保险小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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