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云)杨浦公安分局近日连续查获两起在外省市购买烟花爆竹带回本市外环以内,预备在春节期间进行燃放的违法行为。
1月17日,江浦路派出所与中原路派出所民警先后在工作中发现两名前往外地购买烟花爆竹,并自行将烟花爆竹运输回位于杨浦家中的群众。根据线索,民警上门找到两位当事人,并当场收缴存放在家中的烟花爆竹若干。两人均称了解上海“禁燃禁放”的规定,但为了感受年味,仍明知故犯,前往外省市购买烟花爆竹,并准备在春节期间前往本市外环外区域燃放。虽然二人在外省市购买烟花爆竹,同时也预备在外环外指定区域燃放,但私自运输、存放的行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且涉嫌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