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宇昂 记者 江跃中)每到升学季,都有家长因子女不符合入学条件而“病急乱投医”,动起托人找关系帮忙的念头,不法分子则以“托关系”入学等名义诈骗屡屡得手,蒋某某就是其中一员。近日,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6个月,缓刑一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刘女士与老乡吴女士两人均在上海生活,按照上海的相关规定,她俩的子女因居住证积分等原因,无法在上海就读公办幼儿园。
2021年4月和6月,刘女士和吴女士先经亲戚陈先生介绍,认识了现年62岁,在书城做保安的蒋某某。蒋某某宣称自己在教育局有“关系”,可让她们的子女在积分不够的情况下顺利进入公办幼儿园。于是,刘女士和吴女士分别向蒋某某转账1万元作为疏通关系的定金,蒋某某满口答应,向两人要来了孩子的出生证、居住证复印件、户口本等材料,承诺如若不成便可全额退款。眼看入学时间越来越近,其他小朋友都已确定了幼儿园,而自己的孩子还没着落,蒋某某却还以各种理由向她们要钱,刘女士和吴女士越发忧心,不断向蒋某某询问。
于是,蒋某某让刘女士自己在网上进行幼儿园入学登记,并向其保证,可在后台进行操作,在被系统因条件不符合打回后,还夸口道“你们是插班进去的,等开学后才能弄进去,再等几天”。
8月中旬,因担心孩子没有学校接收,刘女士和吴女士再向蒋某某询问进度,并表示如办不成,则需准备联系私立幼儿园,但蒋某某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还向刘女士和吴女士开具了收条。10月初,其他小朋友都已入学一个月有余,刘女士和吴女士心灰意冷,要求蒋某某将钱退还,对方口头答应,却从未返还钱款,之后就一直处于失联状态。刘女士和吴女士终于意识到蒋某某就是个骗子,这才向警方报案。
为什么刘女士和吴女士会轻易相信蒋某某有这个能力呢?原来,是因为身边有一个“成功”的案例。陈先生的孙子就是在蒋某某“帮助”下进入公办幼儿园的,而陈先生又是刘女士的表哥,有了熟人介绍,且见蒋某某办事“靠谱”,这才放心让其操办子女入学一事。
检察官在讯问蒋某某时,其如实供述了“帮助入学”的真相,原来他做的事仅仅是替家长跑腿,实地去幼儿园向招生老师咨询咨询。陈先生的孙子能进入公办幼儿园,也仅仅是因其本身条件符合,与蒋某某的“能力”毫无关系。
经查,蒋某某谎称自己在教育局有熟人,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帮忙办理入学的情况下,收取两名家长“关系费”3.2万元,拿到钱后他并没有用来办理入学的事,而是用于自身开销,“跟朋友搓麻将输了钱,还在外面聚餐,信用卡欠了钱还不上”,蒋某某说。案发后,其向两名被害人作了退赔并取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