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午电 印度市场监管机构25日宣布对美国互联网巨头谷歌公司罚款1.13亿美元,要求谷歌允许软件开发商使用第三方支付软件。
印度竞争委员会指认谷歌利用“支配性地位”强制软件开发商使用谷歌的应用内支付系统,而销售应用内数字商品是软件开发商的关键营利途径,谷歌不应限制这种权利。
委员会要求谷歌在3个月内采取8项整改措施,包括不再限制“软件开发商使用第三方收付款处理服务,无论是针对应用内购买或是应用外购买”。
这是印度竞争委员会一周内第二次以妨碍竞争为由对谷歌处以高额罚款。该机构20日宣布对谷歌罚款1.62亿美元,缘由是谷歌通过与智能手机制造商签订排他性合同等手段,迫使安卓操作系统用户使用预安装的谷歌旗下程序,如视频分享网站“优兔”和搜索引擎Chrome浏览器,将竞争对手排挤出市场。
谷歌发言人说,正在研究处罚决定,以评估下一步举措。按照法律,谷歌可向印度法院申诉,请求推翻竞争委员会命令。
谷歌强制软件开发商使用其应用内支付系统并收取手续费的做法在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诟病。印度2020年启动对谷歌支付系统的调查,处罚决定对长期受制于谷歌支付限制的印度初创和小型企业是好消息。数据显示,印度市场上6亿多部智能手机中,超过90%使用安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