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爱辉路长江西路口的一块公共绿地附近,很多人在晚上露天唱歌跳舞 志愿者 沈喻元 摄
炎炎夏夜,街头绿地、广场内,“劲歌热舞”的人群又多了起来。近日,有市民向新民晚报夏令热线反映,随着气温走高,家门口露天KTV也“重出江湖”,而广场舞依然“如火如荼”,部分区域甚至“歌会”“舞会”同时上演,震耳欲聋的音浪,吵得附近居民无法休息。记者从12345市民服务热线获悉,近一个月,有关露天KTV和广场舞噪声扰民的投诉达956件。除了加强执法、杜绝噪声超标外,如何平衡好市民娱乐健身的需求与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值得有关部门深入研究。
露天KTV震耳欲聋
“今天的你我,怎样重复昨天的故事,这一张旧船票,能否登上你的客船……”前晚8时许,记者刚走近宝山区爱辉路长江西路口的公共绿地,耳边就传来高亢的歌声。循声望去,只见绿地内5家歌摊依次排开,同场竞技。虽然是露天KTV,装备却一样不少,除了液晶屏和音箱,旁边还有“点歌台”,选歌、切歌等流程与室内KTV别无二致。此时,绿地西侧紧邻围墙的一家摊位人气最旺,一名中年男子站在空地中央,手持话筒,对着屏幕“引吭高歌”,身后三四十人围成一团,为其加油鼓劲。一曲唱罢,男子还向台下观众鞠躬致谢,引来阵阵掌声。其他“歌手”也不甘示弱,为了压过对方气势,他们你来我往,互飙高音,可如此吼出来的歌声并不动听,反而十分刺耳。记者打开手机内的“噪声测试仪”,现场实时噪声高达85分贝。
再往前走,绿地南面下沉式广场则是舞者的乐园,数十名男女正随着音乐翩翩起舞。李阿姨告诉记者,她平时热衷跳舞健身,但一个人跳又觉得没意思,于是来这儿和同伴们切磋舞技。“我们年纪都不小了,也就跳舞这一个爱好,只要不下雨,每晚都会出来跳上两小时。”和旁边的“歌会”相比,此处的舞曲相对舒缓,但站在音响边听久了,仍感觉耳朵发胀。
周边居民备受煎熬
“歌手”唱得过瘾,“舞者”跳得尽兴,周边居民却吃尽了苦头。家住泗塘一村的王女士说,这块绿地原本十分安静,去年夏天一家歌摊看中此宝地后率先进驻,眼看生意越来越好,其他摊主也纷纷跟进。最高峰时,有7家歌摊在此“分庭抗礼”,此起彼伏的歌声,混搭上广场舞的音乐,更显嘈杂。
记者随后来到王女士家,她所在的居民楼位于沿街第一排,与马路对面的绿地咫尺之遥,即使关着窗户,歌声依然清晰可闻。据了解,只要天气良好,这些歌摊每晚五六点就会“开张”,一直营业到晚上9点半,“家里老人本就睡眠不好,被他们这么一闹,更睡不着了!有些邻居家的孩子也很可怜,因为受到噪声干扰,没法安心学习,只好去亲戚家躲清静!”王女士说,居民们曾多次报警,可对方消停没多久,便卷土重来。
记者又走访了和平公园、鲁迅公园,发现这两处公园门口也有唱歌、跳舞两大“阵营”,面对持续输出的噪声,附近居民同样叫苦不迭。
加强整治堵疏结合
去年6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其中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方面,特别完善了娱乐健身噪声的内容,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而根据《上海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办法》第七条规定: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在毗邻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公园、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含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街巷、里弄)等公共场所,不得开展使用乐器或者音响器材的健身、娱乐等活动,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规定时段外的其他时间,在上述场所开展健身、娱乐等活动的,不得使用带有外置扩音装置的音响器材。如违反规定,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规,处以警告、罚款等处理。
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执法,对于屡教不改且严重扰民的露天KTV、广场舞活动予以坚决整治,还居民们一片安宁。不过,也有市民坦言,街头K歌、跳舞之所以受欢迎,归根到底,还是因为许多阿姨爷叔有娱乐健身的爱好,却苦于展示才艺的“舞台”还不多。而执法部门光靠警告、处罚也非长久之计,堵疏结合或许才是破解矛盾的良方。比如,有关部门能否科学规划,选择一些合适场地,免费供市民锻炼和娱乐,同时限制活动时间和音量,既满足娱乐健身者的需求,也避免了噪声扰民。
本报记者 房浩 志愿者 沈喻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