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6月30日 星期日
辣手  新小区停车月租费远高于周边均价 不补交物业费,就“断”中央空调?
第7版:帮侬忙 2024-01-29

辣手 新小区停车月租费远高于周边均价

业主们称开发商售房前不明确不公示车位租赁价格,质疑“突然”公布涉嫌“打闷包”

浦东新区行南路359弄紫薇花园的多位业主向“新民帮侬忙”反映,楼盘在2022年1月销售时,没有在销售现场、预售合同中明确公示车位销售价格和租赁价格,而是在去年业主们入住后,才公告出售产权车位,并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收取车辆停放月租费1200元,远高于楼盘所在浦东新区高行镇周围每月300元至500元的停车费均价。

无产权车位月租1200元

紫薇花园(备案名为宝华紫薇名园)于2023年6月30日交付业主使用。2023年12月13日,开发商宝华企业集团旗下上海宝崮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出《车位销售公告》,宣布于12月25日起,对无产权车位车辆收取每小时10元的停放费用,每天封顶40元,2024年1月1日起收取月付停车费1200元。有业主惊呼:“简直就是‘价格刺客’!卖房前不明确不公示,入住后再搞突然袭击,价格和手法都太辣手!”

小区业主们多方投诉,希望开发商制定停车费价格要合法合规合情合理。业主们表示,周边其他小区的停车费基本在300元至500元不等,但开发商紫薇花园将停车费无差别地定在了每月1200元,而且车位销售价格,也没有在销售现场进行“一车位一价”公示,定价明显缺乏依据,过程也不作任何征询。

业主们称购房时未公示

记者查询到,依照《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商品住宅及其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监管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7)657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已备案的商品住房附属地下车库(位)等设施销售方案(包括一车位一价等)在售楼现场同步张贴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中,明确地下车位销售价格、租赁价格、价格有效期以及有效期满后的收费标准调整方式、程序等内容。对未按本通知要求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查实,将暂停网签资格。

而业主们翻遍了2022年购房的所有合同资料,发现只在预售合同《附件五 承诺书》中写明了物业费收费标准,却没有明确停车费标准,但有“接受上海安荣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本人已于签约前详细看阅并理解了存放于签约现场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相关条款。业主们普遍称,他们此前从未看到过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车位租赁价格更是毫不知情。

在开发商公布《车位销售公告》之后,业主才去查询已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但该合同又无落款时间。业主们质疑,开发商对车位租赁价格有意隐瞒“打闷包”。

记者联系安荣物业,对方回复:小区只有地下车位,虽说同属宝华集团,但停车费价格由开发商规定,物业公司只提供服务管理。对业主指出的购房预售合同中没有约定停车费的情况,对方回应称,沪上其他楼盘的预售合同里也都没有写。记者又多次联系宝华集团及旗下上海宝崮房地产有限公司,但没有任何回应。停车费标准是否合理?实施过程是否合规?对此,“新民帮侬忙”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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