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1日 星期三
推动友好交流再上新台阶 中非未来必将携手走在现代化进程前列 AI“算”出来的低碳园区 加强科创产业项目用地指标保障 全力推动科技创新全链条加速突破
第3版:要闻 2024-09-05
上海出台《若干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针对性的规划资源支持政策

加强科创产业项目用地指标保障

本报讯(记者 杨玉红)上海坚持规划引领,建设科技创新策源、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聚集高地。日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加强规划资源政策创新集成加快推进重大科技创新产业项目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为“《若干意见》”),加强规划资源统筹谋划和整体设计,推动科创产业类项目高质量发展。

《若干意见》就规划引领、国土空间要素供给、建设提质增效、服务保障四方面,分别提出针对性的规划资源支持政策。

■ 在规划引领方面,应保尽保,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的空间保障。一是保障本市产业空间总量。二是满足科创产业项目建设需求——

积极服务科创产业项目选址工作,鼓励在产业基地、产业社区、国家公告开发区及规划明确的创新功能集聚区落地,按需确定用地性质、容积率和建筑高度等规划指标。确因生产工艺特殊性需要,建筑层高超过4.5米的中试研发建筑,经产业部门确认后,按该层实有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同时,《若干意见》优化空间环境品质,提供更有利于激发创造力的工作生活环境。

■ 在国土空间要素保障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加强科创产业项目用地指标保障、优化完善土地出让方式、降低企业拿地成本等举措——

优化土地供应方式,实行弹性年限出让制度。国家和本市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按照本市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认定后,以认定的出让年期出让,最高不超过50年。对科创产业项目,鼓励采用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供应土地,采用长期租赁的,租赁期间租金可按不低于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年租金标底;采取先租后让的,租赁期租金标准按照租赁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确定,后期租赁转出让的土地价款,按土地租让总价扣除已缴纳租金余额确定。

■ 在项目建设提质增效方面,《若干意见》提出提高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详细规划实施深化的审批效率,强调规划资源全流程审批的重要性——

在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优化建筑布局,实现“拿地即开工”;在出让土地项目向企业交地环节,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实现“交地即交证”;科创产业项目的单幢建筑已竣工且满足使用功能,可按照建筑单体对应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批次进行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实现“一证多验”,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项目单体建筑尽快投入使用;进一步推进“竣工即交证”等工作。

■ 在加强服务保障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加强对科创企业项目前期服务,推进科创产业项目帮办代办服务——

坚持“事项划齐”,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落实首问负责制,设立项目专管员,实现规划资源政务服务“一门进、一门出、一门清”的改革目标。夯实区级政府主体责任,由区政府组织区相关部门,帮助企业做好重大科创产业项目策划,加强前期服务。市规划资源管理部门和市相关部门应主动对接,按照职责做好服务保障工作。鼓励以区为主导,及时总结产业代办服务工作经验,搭建“区级、产业园区、街镇”三位一体的代办服务平台,加强各部门之间协调,梳理形成科创产业项目审批流程图,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全方位、全流程的审批代办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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