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宁华
“卡还在,店没了”……一段时间以来,随着健身房、美容院、培训机构等“跑路”“迁店”,不少消费者经历了预付卡余额“蒸发”的烦心事。随着“金九银十”消费旺季的到来,要让消费者放心消费,给“钱袋子”系好“安全绳”迫在眉睫。
养老机构预付费常要上万元甚至数十万元,遇到不良机构跑路,或者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亏损、倒闭,老人的养老钱便面临巨大风险。为此,今年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养老机构预收费用的收取要求、使用用途、退费要求等作出一系列规范。
规范预付卡,“预”字当头,防范在先。像上述养老机构的预收费,必须明确收费内涵,不合理的费用坚决杜绝,防止“套路”老人交费,并严格限定养老服务费的最长预收周期和押金的最高预收额度。即使要预收,最好也有第三方监管,防止不良商家卷款跑路。
近日,上海首个预付资金监管平台在长宁公证处试点,通过“公证提存+科技”的方式来加强预付资金的监管,目前已有健身、游泳、教培和美容方面的近百家商家入驻,希望未来有更多诚信经营的商家主动加入,这将对预付卡收费起到示范作用。
要让商家卖出预付卡后不能“说走就走”,全链条监管亟须加强,通过AI等技术手段建立预警机制,为消费者筑牢全过程“防线”。市人大代表朱柯丁认为,尽管目前已建立预收资金余额风险警示制度,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监管平台的企业接入率仍处于较低的水平,存在监管盲点。为此,他建议加强对《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执法检查,进一步构建由政府监管平台、金融机构和清算机构共同参与的运营框架,强化信息共享与监管,从多个角度监控和分析异常交易模式,以便及时作出监管响应和提出预防措施。
刚续费就关门、想退费难于登天、格式化条款让消费者遇到纠纷无所适从……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就人们关注的预付卡“霸王条款”“退款还息”规则、惩罚性赔偿责任等给出统一裁判标准。对于经营者一夜之间“人去楼空”“卷款跑路”的现象,征求意见稿明确,这样的行为构成欺诈,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未来,希望司法结合征信系统“亮剑”,让“跑路者”寸步难行,真正起到威慑作用。
预付式消费对于经营者而言,能增加现金流、促进消费;对于消费者而言,可以得到更优惠的商品或服务。但是,预付式消费中的不诚信行为既打击消费信心,又影响营商环境。希望各方联手监管,依法合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经营者将盈利模式的重心放在提供价质双优的商品或服务上来,不要让预付卡“卡”住市场的长远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