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6日 星期三
盗窃室友手机竟要对方高价买回 抢完“红包”后,他成了“洗钱帮凶” 享受过动迁利益也能认定为公房同住人 朋友租走车辆,不付租金不还车
第16版:新民法谭 2024-11-01

盗窃室友手机竟要对方高价买回

本报讯(记者 解敏 通讯员 邵槿铭)男子趁室友收拾个人物品期间,悄悄盗窃对方放在桌上的手机,并迅速逃离。室友发现后,根据手机定位找到其对峙,却被对方无耻地要求出1000元“感谢费”。近日,普陀警方就破获了这样一起“奇葩”盗窃案。

10月23日晚,外卖员计某来到普陀公安分局曹杨新村派出所报警,称其手机被原室友盗走,还反被对方敲诈了1000元。接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计某同另一名男子朱某共同居住在一员工宿舍。近期计某正打算换新宿舍,案发当天下午,计某在房间内收拾行李时,将手机随意摆放在客厅桌面充电,收拾完却发现手机不见了。本想询问对床的朱某,但他不知何时也离开了。根据手机内置定位,计某出门寻找,发现手机被藏在了朱某的电动车坐垫下。见事情败露,朱某谎称是自己在路边捡到的,不知是计某的手机,还向计某讨要1000元作为“感谢费”,否则不予归还。计某无奈把钱转给了对方,随后立即报警。

通过查询计某的转账记录,承办民警殷颐玮发现确有其事。随后,殷颐玮又调取了朱某当日下午的行动轨迹,发现他从小区出门后就骑车到处闲逛,并没有在路边捡过手机。当晚,民警即在宿舍内将朱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到案后,朱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原来,朱某曾经也想做外卖员,但由于个人能力问题,并没有被聘用。案发时,朱某发现计某的手机无人看管,顿起贪念。趁着计某不注意,朱某将手机盗走后逃离现场。令朱某没想到的是,计某很快就发现了手机在他身上。朱某心有不甘,谎称手机是自己捡到的。目前,嫌疑人朱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警方 依法刑事拘留。

本报记者 解敏 通讯员 邵槿铭

放大

缩小

上一版

下一版

下载

读报纸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