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王奕颖 记者 屠瑜)当下,优惠券和促销活动已成平台吸引顾客的利器,这本是一件惠及商户、消费者的福利措施,却被一些“有心”商家利用,骗取电商平台大量补贴。最近,长宁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诈骗案。
黄某在珠海某景区附近经营一家主题民宿。2022年7月,某电商平台推出餐饮住宿“欢乐购”活动,平台用户可在活动页面领取满减优惠券,并在相应店铺进行线下消费,满减金额则由平台补贴给商家。黄某看到活动宣传后,立刻在朋友圈广而告之,发动亲朋好友领券消费。而正是黄某朋友的意外发现,让黄某打开了“新思路”。
“这张消费券,人不用到店也能核销。”黄某的朋友在领券后发现,只要通过二维码就可以远程核销该笔订单,不需要人到店消费,补贴就轻而易举地进入了商家的口袋。当时,黄某正因为生意不景气而犯愁,听到朋友这么一说,他立刻动起了歪脑筋,想通过“刷空单”来骗取平台补贴。此后,不仅黄某的亲朋好友都来参与,甚至还有刷单群找上门来,黄某就这样开始了疯狂的刷单“薅补贴”之路。
2023年7月,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某平台上有多家商户数据异常,于是将相关情况反馈给该平台。平台接到通知后,立刻进行数据排查,发现多名商家疑似利用“欢乐购”消费满减活动进行诈骗,遂报警。这些商家中就有黄某,黄某所经营的主题民宿在“欢乐购”活动期间订单量暴增,但民宿仅有24间房间,其单日验券张数远超出其接待能力。
随后黄某主动投案,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经查,在2022年7月至8月的“欢乐购”活动期间,黄某所经营的主题民宿共核销了890单订单,其中仅有8单为真实入住,余下的882单均为虚假订单,共骗取平台补贴20余万元。
2024年7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司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考虑到黄某认罪悔罪,且已向被害单位全部退赔并获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近日,经该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