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解敏 通讯员 陈卫国)近日,崇明警方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涉事男子被依法行拘。
11月8日中午,新河派出所民警巡逻中发现一车辆驾驶员见有警车过来,立即快速驶离。觉有可疑,民警对仍在现场,之前与驶离车辆驾驶员有过交谈的骑电瓶车男子依法进行盘问。
原来,男子张某在微信上认识了销售烟花爆竹的吴某,即之前车辆驾驶员,谈妥购买1000元烟花爆竹后,两人约定当天中午在路上交货。根据线索,民警在陈家镇一出租屋找到吴某,并在其车上和屋里找出70余箱烟花爆竹。据吴某交代,他在未取得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资质情况下,将偷偷从江苏运来的烟花爆竹囤于出租屋。有人需要购买时,他会送货到约定地点,一手交货一手收钱。
事后,民警对张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目前,吴某因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被崇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被依法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