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本市连续第六年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4位公众代表受邀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参与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的审议。他们关心哪些事,又有什么建议?会后,记者采访了这4位公众代表。
“非常荣幸能够受邀参加市政府的常务会议,会上审议的十条措施,每一条都是实用的知识。”浦东新区书院镇外灶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汪敏表示,本次参与审议,他最为关心的是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的问题。“在我们村完成两个示范村创建后,非常可喜的是青年人才开始回流。乡创青年开设民宿和农家乐,注册公司等,村庄活力得到了提升。如何让村庄具备更强的活力,是我们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希望能吸引更多人才来到农村。”汪敏说。此外,他还提出希望加强村干部的培养,“在农村产业发展领域,村干部在这方面给予了支持。但我们缺乏相关部门的知识背景,如果加强这方面的培训,那么将有助于提高我们的能力,包括对政策和出台措施的解读,让村集体在乡村振兴这条道路上走得更好、更远”。
奉贤区柘林镇新寺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陈冬分享了新寺村申报都市农业项目,引入第三方共同打造智能化蔬菜种植农场,实现每年集体增收50万元的目标的成功经验。让村民的钱包更鼓一些,生活品质更高一些是陈冬的期盼。
“村镇分享机制涉及的都市农业项目已落地建设完成。如果政策出台后需要建立镇、村的分享机制,我建议尽量倾向于村里,防止稀释村集体经济收益。”陈冬表示。此外,他还关心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希望措施出台后,富余劳动力就近就业的需求能得到进一步支撑。
《若干措施》明确提出优化注销相关企业工作流程,及时清理“僵尸企业”“空壳公司”。闵行区虹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工张洁清也作为公众代表参与了审议,她告诉记者,目前虹桥镇已探索开辟了新的“僵尸企业”清理路径,突破了“法人失踪”证明材料难以提供的难题,改为股东签字确认等其他材料注销依据,她希望该项成功经验能够推广。
“《若干措施》的精准度都非常高。切中要害,其中有些务实且存在难度,可以看出政府的力度和决心。”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的戴天骁律师作为公众代表高度评价了《若干措施》。除此之外,戴天骁也提出了具体的建议,强调应扎实开展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试点工作,并在此过程中注意与上位法的匹配性,以及确保与历史政策法规的顺畅衔接。
本报记者 曹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