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大学毕业几年的市民夏先生,本想在母校开一间属于自己的摄影店,却被最信任的“好友”诈骗近45万元。诈骗分子“戏精”附体,一人分饰三角,诈骗时间长达近两年,但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近日,普陀警方就破获了这样一起商铺租赁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8月底,夏先生来到普陀公安分局白玉路派出所报警,称其被好友郭某诈骗了。据夏先生说,两年前他本想在母校的商业街上开一间摄影店,恰好认识了一个朋友郭某。郭某自称有“门路”可以帮忙联系学校领导,并以此为由骗取夏先生近45万元。接报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2022年年底,夏先生与郭某在校园的一家面包店内相识,郭某当时是这家面包店的员工。得知夏先生有开店的想法,郭某主动添加其微信,并称面包店的老板是他姐夫,可以通过姐夫联系上学校领导,为夏先生开辟“绿色通道”,破格出租一间门面房给他。信以为真的夏先生喜出望外,对郭某的话深信不疑。2023年年初,郭某将商业街“老板”以及学校“校长”的联系方式推给夏先生,并称自己已经搞定了店铺租赁事宜,后面只需保持联系等待时机即可。其间,郭某多次以“茶水费”“通关系”等为由向夏先生索要钱款数十次,累计金额近45万元。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店铺始终未能成功租下,夏先生不免心中起疑,但一想到自己已经花了这么多钱,且出于对朋友的信任,他还是选择坚持。直至案发前几日,当夏先生再次询问郭某租赁事宜时,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删除,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遂报案。
通过夏先生提供的相关证据,办案民警察觉,所谓的“老板”和“校长”十分可疑。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这两人其实就是郭某所扮演的。在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后,警方掌握了郭某的确凿犯罪证据,于11月21日中午将其在住处抓获归案。
到案后,郭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郭某交代,他平时花钱大手大脚,虽有正经工作但常常入不敷出,恰好得知夏先生有花钱租店的意图,他便起了诈骗的歪心思。他先是借机接近夏先生,又谎称面包店老板是他的姐夫,伪造出自己“有关系”的人设。随后,郭某又利用微信小号冒充“老板”及“校长”,进一步骗取夏先生的信任,编造各种理由向其讨要钱款。直至案发前几日,郭某见事情无法再继续隐瞒,这才将夏先生拉黑删除。经查,郭某并非所谓的“关系户”,也不认识商业街的老板以及学校校长,犯罪所得已被其用于个人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本报记者 解敏 通讯员 邵槿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