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王韵怡)热门演出的“邀请函”“内部票”如今成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新手段。日前,经宝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骗子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3年9月初,刘某给田先生发了一张周杰伦上海演唱会代抢价目表,田先生是周杰伦的铁杆粉丝,也和刘某认识很久了,立刻转账6800元作为代抢票费用。一周后,到了周杰伦演唱会门票第二轮抢票的时间,刘某在朋友圈看到其他“黄牛”说有演唱会邀请函,经过一番打听,刘某了解到这种邀请函和门票作用一样,收到纸质邀请函后自行绑定身份信息即可。邀请函的价格不高并且在国庆节之后就有货,他把这个消息转告给田先生。田先生很激动,立马介绍了一些同事和朋友一起找刘某购买了邀请函,就这样,刘某陆续收到了10万余元。事实上,刘某既没有将收取的钱财用于购票,也没有获取邀请函的渠道。
2023年10月11日,刘某对田先生说邀请函的快递已经发出,并且发送了快递寄出页面的截图。第二天,田先生反映他和其他人搜索快递单号却发现显示未发出或无此单号。刘某解释说是因为发件时间晚了所以快递无法按时入库,已经联系了快递员。又过了一天,刘某又对田先生说因为邀请函涉嫌违反规定所以现在要先召回所有快递,并向田先生承诺在10月13日前会把所有快件闪送给他们。但是田先生的一些同事觉得事情不对劲,在不断催讨下,刘某被迫还了4万余元,剩余钱款被其挥霍一空,只能谎称主办方已确定取消了邀请函,正在商量退款。为拖延时间,刘某还想了个办法,他用自己的微信小号假扮“黄牛”和自己聊天,称“已安排退款”,再把聊天记录发给田先生。但田先生觉得不对劲,遂报案。
到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承认自己根本没有通过任何渠道拿到过邀请函,表示不该捏造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也不该将骗取的钱款挥霍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