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鲁哲)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自7月1日起,对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进行调整。具体为: ■ 第1—12个月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增加50元,调整到2305元/月。 ■ 第13—24个月支付标准调整到1844元/月。延长领取支付标准调整到16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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