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公治
看到“夜光杯”7月19日《毛笔字喜剧》一文,不禁有感,于是写了此篇。
陈君说父亲劝他写毛笔字从楷书入手,而他则认为随兴而为方是正途。我觉得两者都不错,然而事情并不简单,须区别对待。
方今楷书的榜样为欧、颜、柳、赵四家,前三位属唐代,赵是元朝人。欧、颜、柳的楷书均不相同,因为他们秉承的是笔法。例如颜真卿(鲁公)的老师是张旭——唐代草书大家,鲁公称颂张旭“楷法精详,特为真正”,“屡蒙激昂,教以笔法”,鲁公不善草书,他学的是笔法,颜体楷书,磅礴开张,后世无一人能学像他,因为笔法失传。如果用笔法来学颜,绝不会陷入馆阁体,而是自成一家。学楷书是根基,如颜的《祭侄文稿》行书真迹,能延续千年不衰,不是捧出来的,相信每个观者都能了然于胸。上海书画出版社曾以口袋本形式出版的书法造型丛书,其中之一即为放大本的此文稿字迹,每页一字,值得一阅。
笔法是规律,可以用它证伪辨真,例如故宫所藏柳公权《兰亭诗帖》墨迹,如以笔法相证,可明白此确为柳氏真迹,并非不通文墨之人所书,此等国宝级文物却被束之高阁,黯然无光,惜哉惜哉!例如其中一字,即第133行“庾蕴”的“蕴”字,笔法与柳公权《神策军碑》正楷中的“沓”字完全一致,一般人是写不出来的。我见过现代一些专家所临《神策军碑》,其中“沓”字全无柳氏之形式与精神,因为未悉柳氏笔法之故!因此,我以为学楷书是学其中笔法。此外,陈君所介绍的黄庭坚,是宋代有代表性的书家,主张文气须贯穿书法,也不失为一种观点,无可厚非。我的意思是唐代笔法的重要性在于能鉴别学术上的疑难问题,这也是一种艺术观点,唐宋之不同,各有千秋,甚至尚有其他看法,都属正常,我的短文,不在质疑,而是谈一点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