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志成
“图书漂流”,早在上世纪60年代的欧洲就出现了。早年,上海文明办也曾发起“图书漂流”活动,首次共“起漂”了2万余册图书,这些图书以全新的阅读方式,放在了街道图书馆、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书的人可以清楚地看到图书的封面或封底都贴有一张设计温馨的带有蒲公英标记的小标签,上面写着:“我是一本‘漂流书’,我不属于任何人。欢迎您阅读我,也希望您帮助我继续漂流。”继续漂流的书,不用借书证,也不用付押金,拾获者想看就看,想带回家就带回家,看完后再按书内的指示说明,把它放到设定的还书“漂流点”,让它继续“漂流”。
这一“爱能释手”的公益读书推广活动令我兴奋和向往。我非常乐意成为该活动的无偿捐献者、积极投身者,努力放飞我自己写的书、我主编的书、我购买的书,让我的书不再孤芳自赏,去漂流,去交友,去游遍神州。
也许有朋友会问,图书在漂流过程中,是否会被一些私心者截留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有一位63岁的美国人,他已经放飞了16312本书,尽管其中只有1794本书经上网查询后知道有人拾获,并在继续漂流,可他仍然乐此不疲。
书的价值就在于被传阅,如果都能尊重传递者的无私情怀,信任图书分享者的内在素质,图书一定会继续漂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