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兴
这是一个脑海里没有任何记忆遗存的故事,虽然我亦是主人公之一。它发生在六十年前。一个大雨滂沱的夜晚,哥把它讲给我听。
1963年夏天,哥小学毕业了,他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缠着母亲要买书包买钢笔。母亲说:“侬不能自家去赚点钞票么?反正暑假也空着。”哥眼睛眨眨,不知如何是好,母亲便对他耳语了一番。
烈日烧烤着大地,整个城市笼罩在闷热之中。哥、我、弟三人打着赤膊,穿着拖鞋,去摆摊卖茶了。那年,哥15岁,我5岁,弟才3岁。哥的左手臂上挽着一个倒置的方凳,右手拎着一铜吊的茶水。我的右手拎一只小篮子,里面有四只玻璃杯和一块抹布,左手搀着弟的手,一路来到愚园路安西路的马路边。哥将茶摊设在梧桐树下。他把方凳子拿下来,摆齐四只茶杯,冲好茶,用厚厚的方形玻璃盖好,就扯开嗓子叫了起来:“茶叶茶,一分两杯,便宜来兮啊。”
可任他不断吆喝,一个行人都没有止步。眼看夕阳西下,哥内心焦急不已,一边继续呐喊,一边摇着破蒲扇,俨然一个卖茶老头。终于,一个开三轮卡车的司机从驾驶室跳下来,对着哥说:“兄弟,一分三杯卖口伐?”哥想到母亲的吩咐,“一分最多两杯”,就摇头伸出了两个指头。
第一笔生意就这样告吹了。此时,一个叫花子在不远处张望着。他六七十岁的模样,留着一撮山羊胡子,上身打着赤膊,裤子打满了“补丁”,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看着茶摊直咽口水,对哥直拱手:“行行好吧,给口水喝。”哥迟疑了一下,接着就将一杯茶水倒在了叫花子的饭碗里。叫花子喜形于色,“咕噜咕噜”没几口就喝了个净光,对着哥连连拱手致谢……
见此,被太阳晒得晕乎乎的弟也嚷着要喝茶。哥想到茶水还要卖钱,便哄着弟忍一忍。其实,我也早渴了,见哥没让弟喝茶,我也不好意思开口。不多久,一个三轮车夫急吼吼来到茶摊,二话不说,端起茶杯就喝。两杯喝完,伸手去裤袋掏钱,“啊呀,钞票没带。”哥一怔,“碰到滑头鬼了。”却见车夫从头颈里拽下毛巾塞到哥的手中,“小老弟,我把毛巾押这,等歇我拿钱来赎。”二十来分钟,车夫满头大汗地拿来一分钱,塞到哥的手中,“小老弟,没骗你吧。”说完,拔腿就走了。哥在他身后大叫:“师傅,毛巾!”车夫跑出十多米远,又折回取了毛巾,再三道谢,消失在愚园路上了。
整整一个下午,哥叫哑了喉咙,只卖掉了六杯茶,得了三分钱。哥把三只“角子”攥在手掌心里,生怕滚掉似的。我觉得卖茶好玩,便对哥说:“明天再来好吗?”哥手一摆:“不来了,蚀老本了!”说完,让我与弟把两杯茶喝掉,自己则拎起铜吊,对着壶嘴一仰脖子,把剩余的茶喝了个精光。
夕阳下,三个赤膊兄弟,悻悻然打道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