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汉良
上海老城厢的方斜路上曾有一座沪南体育场,原来叫上海公共体育场,是上海首个由中国人自主筹建的现代化体育设施。我对沪南体育场魂牵梦绕,是因为这里有我中学生活的一段难忘经历。
1962年秋,我考进了大同中学,这是当时南市区的足球重点学校。学校足球队的教练是赫赫有名的刘光标,来自当年的东华足球队。那时大同中学的校园足球声名在外,在上海滩中学生足球比赛中一度“无敌天下”。我虽然进不了校队,却是它的忠实“粉丝”、铁杆球迷。像如今中超联赛的主客场“远征军”一样,我为校队摇旗呐喊,成了沪南体育场看台上的常客。
初中二年级的暑假,沪南体育场招收一批小裁判员,大同中学的15位同学经过规范培训获得证书,成了全市最小的一批“三级裁判”,我也有幸位列其中。从此,我去沪南体育场的机会更多了。那年,南市区举办了中学生足球联赛,我们这批小裁判便有了用武之地。我执裁了多场比赛,至今仍记得第一次穿上黑衣、拿着口哨走进绿茵场时,心情又紧张又兴奋,那场景、那比赛永远留在了心头。
执裁过程中,有一件事在我幼小的心灵中掀起过不小涟漪。一场比赛中,攻方球员在对方禁区被撞倒,当时我其实看得很清楚,那是合理冲撞,本不该中断比赛,可我不经意间吹响了哨音。为了显示果断和尊严,我大步上前,挥手指向了点球点……这时,我耳边响起了对方球员一片抗议声!可是哨声已经响起,我的手也已经伸向了点球区,判罚已经明确就不能再改。我只能错上加错,重申这是点球!比赛按我的主观判罚继续。这一无情的判罚,让一方球队痛失了半决赛的资格。但那场错判,让我郁闷不已,还在一篇作文中深刻剖析:“自己错了,也已经知道,又不愿改正。在今后的比赛,乃至日常生活中,我一定要知错就改,决不能放任自流。”这篇文章后来登在了大同中学的校园黑板报上,我也一直以此鞭策自己,在漫漫的人生路上不断纠正自己的“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