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就医必须带的“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
1月底,在日本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首相安倍晋三表示,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认定为《感染症法》中的“指定感染症”。于是从2月初开始,不论是何国籍,一类二类感染者的治疗费用都主要由日本政府承担,并由此可对患者采取强制入院等措施。
但公费支出并不意味着全部免费。一般医疗费用中个人究竟要承担多少呢?在这里就介绍一下日本的医疗保险制度。
全民医保
日本实行全民医保制度,只要是在日本居住的居民(包括合法居住的外国人在内)都享有加入国民健康保险的权利。日本的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国民健康保险和社会健康保险两种。其中,国民健康保险的参保者一般是个人企业、个体经营者和靠养老金生活的人,所交的保费每个都、府、县都不一样,但大体是个人收入的10%;社会健康保险的参保者则是政府公务员、企业的工作人员及其赡养的直系亲属,所交保费按个人收入的高低来计算,收入高的话保险费也高,但通常是个人收入的20%,由单位(公司)直接办理,保险费的一半由公司负责,另一半从个人每月的工资中自动扣除,包括所抚养的直系亲属的保费。以上所有参保者都会获得一张标注有个人详细信息的“健康保险被保险者证”。
根据日本《介护保险法》的规定,40岁以上的国民还必须加入并缴纳“介护保险金”。享受介护保险服务必须等到65岁以后。但对于参加介护保险又不满65岁的中老年人,如患早期痴呆、脑血管疾患、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15种疾病,也可以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这两大类型的保险是不能重复交的,也就是说,如果一个人到大公司就职后,由公司帮个人办理了社会健康保险,个人必须拿原来的“被保险者证”到市役所申请退出国民健康保险。
自付30%
按照这两大类型的健康保险,参保者个人和所抚养的直系亲属持“被保险者证”接受住院治疗时,个人只需承担总医疗费用的30%。特别情况是:70岁以上只承担20%,75岁以上只承担10%,6岁以下的儿童承担20%。但在日本很多府县,不足6岁的儿童不需要个人承担,实际上是免费。另外,如果75岁以上的人,收入相当高的话,还是要承担30%的费用。住院时的膳食费,是要另外支付的。
除个人承担的以外,其他部分都是使用保险来支付。通常程序是:接受患者的医院请求一个专门的基金来支付医疗费,该基金则负责对医院的治疗内容和请求支付金额进行审查,没有问题的话,就将患者自付以外的费用支付给医院。由于日本的处方药只能凭处方在药店购买,保险支付给药店的费用程序也是一样的。
先治再付
日本实行的是先治疗再支付医疗费的流程。如果碰上金额特别高的医疗费用,例如重大的交通事故,会看当事人个人收入能负担的最大限度有多少,超出个人能力的部分,还是会由保险机构来承担。
另外,虽然以上两大类型的健康保险当中确实存在有些医疗项目不能使用保险支付的情况,但日本医保的覆盖面相当广泛,确保了基本的治疗都能使用保险,普通日本人很少为此担心过。如果确实碰上高额的医疗费,也有相应的规定,比如说根据收入由个人来承担一部分,剩余部分还是不需要个人承担的。
当然,在日本也有一些打工者没有参保,这种情况下,如果真的突发疾病住院治疗,只能由个人承担全部费用了。至于日本的其他商业性健康或医疗保险,则由个人根据自己的能力去选择购买。 令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