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翔
近日,上海市商务委等16个部门联合印发《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方案》。其中明确,探索在餐饮“圆桌消费”中实行“桌长制”,负责提醒适量点餐、使用公筷公勺、剩菜打包等,提高消费者制止餐饮浪费的自觉性、主动性,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
今年四月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正式落地实施,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不再只是提倡,而是有法可依,为社会建立了行为准则。要让法律条文真正落地,还需相关部门、生产者、消费者等的严格遵守及严格监管。“桌长制”的实施,正是一种积极的探索。
“桌长”,其实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陌生。上了年纪的“老上海”一定记得,以前聚会的时候,通常十人一桌,要推选一位“桌长”。聚会前“桌长”要事先“踩点”,看看环境尝尝味道,让大伙吃好喝好。在一些学校中,每天午餐由学生中的“桌长”分菜。今年春节过后,沪上的一些餐厅也开始探索实行“桌长制”,餐厅会与“桌长”讨论是否要点小份餐等问题,并让“桌长”承担起餐后打包等责任。
浪费可耻、节约光荣。要让制止餐饮浪费不流于一时一事的形式主义,关键还是要以全流程的思维进行检视。各种食材在还没有变成菜时是资源,是可以利用的,但是成菜之后,就是一种消费品了,消费不了就是浪费。为了节约,将原本一顿吃不完的食物“塞”进胃里,对于身体本身也是一种“摧残”。
要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就需要挖掘各方的潜力: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不仅可以推出“小份菜”“半份菜”,满足不同层级消费者的需求,还可以通过“桌长”了解顾客的喜好,做到从采购到烹饪的精细化管理;对于消费者来说,通过“桌长”可以与餐饮企业一起商量菜式,最大程度地减少在点餐中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在就餐之后,“桌长”还可以督促就餐者将剩菜打包,减少餐饮企业的压力。
除了“桌长制”,此次《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动方案》中还有其他不少亮点,如: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制止餐饮浪费等。期待这些做法能够进一步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推动建立制止餐饮浪费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