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本市居住区绿化管理,规范居住区绿化调整行为,优化绿地结构和景观,提高市民生活质量,近日,市绿化市容局会同市房屋管理局制定了最新版《上海市居住区绿化调整实施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29日。
《实施办法》明确,居住区绿化调整应以保证房屋安全为前提,以保护原有小区的绿化面貌为原则,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通行等情形,兼顾树木品种优化,树木能通过修剪的,不采取抽稀的措施;能通过抽稀的,不采取迁移的措施;能通过迁移的,不采取砍伐的措施。
此外,《实施办法》还对树木迁移的条件作出了详尽规定。符合树木迁移条件的,将由业委会拟订绿化调整方案,经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后,在小区内公告不少于5天,向区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执行。摘自“上海发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