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快速、放贷迅速的消费贷竟成贷款中介的发财之道。通过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这些中介先后助人骗贷套现3000余万,从中牟取回扣。近日,上海警方侦破一起协助贷款人虚构交易骗取贷款的商业贿赂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和陈某。目前,两人分别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2017年,为了促进消费,本市一家大型连锁家居建材商场同一家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由商业银行为在家居建材商场内购买家居的客户提供家居装饰贷款业务。客户可通过手机App软件自助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银行即时审核通过后,贷款资金便会迅速地发放至商场账户。客户可凭商场内商户开具的购货订单至商场服务台进行支付结算,而贷款资金便从商场账户自动划拨至对应的商户账户。
根据协议,这笔贷款资金只能用于商场内购物使用,不得套现。但由于此类贷款业务审批成功率较高,审批流程较一般贷款更为简便,很快就被不法分子盯上。
今年1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工作中发现,这家家居装饰商场贷款出现大批量借款人欠款逾期未还的情况,经调查,判断很可能有预谋的骗贷行为,随即立案侦查。
经查,2017年8月,职业贷款中介杨某经他人介绍,结识了在这家家居装饰商场担任营销专员同时也是贷款业务专管员的陈某。杨某听陈某提起这种贷款产品具有申请便捷、审核放款速度快的特点,便与陈某商议利用贷款业务为杨某招揽的借款人套取现金。杨某向陈某许诺,事成之后将给予一定的好处费回扣款作为回报,陈某欣然答应。
起初,杨某提议先小批量测试一下,如能成功再大面积铺开。很快,杨某就找到了第一批借款人,为防止客户知晓业务办理途径后绕开他自行办理,询问了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后,杨某用自己的手机为借款人办理申请手续。在提交银行审批时,作为贷款专管员的陈某会提供他的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帮助杨某进行验证。银行审批通过后,陈某便安排自己熟识的商户为借款人开具虚假的家具订单。
例如,借款人的贷款金额为10万元,陈某便会指使商户拼凑出一张金额10万余元的订单送至商场收银台,借款人则使用贷款完成支付。几个工作日后,待贷款结算到商户后,商户便将资金转账至陈某账户,陈某再转账到杨某账户,杨某从中扣除20%-30%的手续费后,便将剩余资金转给借款人。
套取资金如此简单,杨某开始通过微信朋友圈大量发布贷款信息招揽借款人。不久之后,大批借款客户便找上门来。截至案发,陈某指使商场内20余家商户为杨某招揽来的吴某、徐某等300余名借款人开具虚假购货订单并成功套现3000余万,而陈某从中收取杨某给予的好处费总计人民币130余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3、164条之规定,杨某和陈某的行为已构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目前,二人已被依法执行逮捕。
此后,警方根据前期积累线索,接连抓获了在该连锁商场其他门店内从事协助客户骗取贷款的中介袁某、李某以及商场工作人员孙某。特约通讯员 忻文轲
本报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