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 星期三
解禁五年 日本军火出口颗粒无收
第21版:新民环球 2019-05-23
理想现实差距太大 质次价高无人问津

解禁五年 日本军火出口颗粒无收

日本新宙斯盾驱逐舰“摩耶” 本版图片GJ

日本海上自卫队US-2水上飞机

日本“苍龙级”潜艇“瑞龙”号

文/杨震

世界工业强国日本面临一件尴尬事,据媒体近日报道,日本的飞机潜艇等防卫装备品的国际共同开发和出口迟迟没有进展,换句话说,就是日本的军火卖不出去。

曾对出口寄厚望无奈数字挂零蛋

日本政府2014年4月制定的“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规定,可以在“有助于日本安全保障”等条件下,降低共同开发和出口的门槛。日本希望通过加深防卫装备领域的合作进一步强化日美同盟,同时与其他友好国家在安全保障领域深化合作。

但是5年过去了,基于“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共同开发无一展开,国产防卫装备成品的出口更加低迷。日本媒体报道称,这5年来至少进行了近10项出口谈判,但没有一项达成协议,出口数字为零。

日本国防产业处于世界一流水平,二战期间就能生产战机、潜艇等当时的尖端军火。二战后日本军工生产大部分遭到毁坏,但随着朝鲜战争爆发再次恢复,目前先进战斗机、宙斯盾驱逐舰、潜艇、军事卫星等日本都能生产。

日本国内此前有估算指出,如果日本松绑军火出口政策,舰船、电子等优势军工产业将占据全球同类产品出口的“半壁江山”,航空航天相关产业的出口也将占到市场份额的四分之一。曾任日本驻美大使的加藤良三撰文称,亚洲的友好国家可能很希望进口日本军事装备,即使旧货也想要。

时间匆匆流逝,回头看,牛皮吹爆——理想的“丰满”与现实的“骨感”之间的差距实在让人瞠目。

日本素来以无利不起早而闻名。作为二战的战败国,为什么一定要出口军火呢?

从政治角度来说,可以扩大日本在国际舞台上的影响,提高日本在美日同盟中的地位;从经济角度来看,放宽军火出口限制能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国防工业的衍生效应带来国内产业的发展和就业的稳定与提高,军品贸易对民品的连带效应可对本国国际贸易产生间接贡献;就防卫角度而言,与美国等国一起推进装备研发技术生产,有助于提升日本国防产业生产与技术,降低成本。

有鉴于此,日本对军火出口抱以极大的期望,然而5年过去,颗粒无收的局面让这个素以技术立国而自豪的国度脸上实在有些挂不住。

质量控制屡出丑客户体验也不佳

那么,日本军火为啥销不动?究其原因,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质量欠佳。近年来,日本制造业在质量控制方面频频出丑,举世瞩目的福岛核电站事故自不必说,神户制钢所篡改部分铜、铝产品的检验数据,把产品以次充好卖出,客户包括汽车、飞机、军工等多个领域的制造商,更是包含一些世界顶级的企业。日产汽车宣布,暂停本土全部工厂的出货,并停产一段时间,原因是工厂在检查时有造假行为,让无资质人员充当质检员,随后,因安全气囊存在隐患而广受关注的日本高田公司被曝篡改测试数据。

日本的军工产品也不例外,90式主战坦克故障频出,尤其是自动装弹机;C-2战术运输机在试飞时机舱门掉落;“加贺”号直升机航母甲板出现大洞,导致参观的民众坠落身亡……这些事件在成为国际军界笑柄的同时,也影响了日本军火的声誉,并进而影响销路。

其次是价格太高。日本自卫队规模有限,因此装备的军火数量也有限,导致单位成本较高;日本人力成本高,军火价格更是居高不下;加上日本对外推销军火时存了赚钱的心思,因此价格更是到了一个令人咂舌的地步。

例如,日本同意将US-2水陆两栖飞机出售给印度时曾承诺降价。怎么降呢?从每架1.33亿美元降低到1.13亿美元。最后这笔交易到现在都没能完成,这与高昂的价格有相当大的关系。

此外,日本推销军火不够重视客户体验。这一点在日本推销“苍龙”级潜艇给澳大利亚时显得尤为明显。“苍龙”级潜艇不仅航程、火力不能满足澳大利亚方面的要求,安全性和使用寿命也不达标。与竞争对手法德两国“慷慨”的技术转让相比,日本不肯转让AIP技术,显得“小家子气”了许多。

三菱公司执意要在日本本土制造潜艇则使澳大利亚对“苍龙”级潜艇更加失去兴趣——2800个就业岗位对政客来说意味着不少选票。法国海军制造局最终赢得了500亿澳元(折合385亿美元)的订单,日本号称“准核潜艇”、“安静型潜艇王子”的“苍龙”级潜艇在日本政府卖力推销后铩羽而归,和前段时间对英国推销P-1反潜巡逻机的结局一样。

出局之后,日本一边要找澳大利亚讨个说法,另一边有声音竟称是中国因素导致了竞标的失败,真是让人啼笑皆非。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在军火贸易领域也有设置政治门槛的意思,这就进一步限制了其军火出口。

另外,欧美等传统军火强国和中韩等新兴军火出口国的强大压力也是日本军火出口颗粒无收的重要原因。

体量不足短板多痼疾短期难根治

展望未来,日本的军火出口形势不容乐观。上述痼疾在短期内得不到根治,而日本却要面临一个技术和资源日益向大国集中的时代。

按照国际关系理论现实主义流派著名学者肯尼斯·沃尔兹的观点,大国之所以强大,不只是因为它们拥有核武器,而且还在于它们拥有巨大的资源,从而能够在战略和战术层面上形成并维持各种权力,无论是军事权力还是其他方面的权力。

以当今国际体系为例,与仅有的三个洲际型国家美国、中国和俄罗斯相比,日本在武器装备研发方面由于体量不足而导致许多短板:缺乏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缺乏中段反导技术,缺乏载人航天技术,不能独立研发弹道导弹核潜艇及潜射导弹,缺乏战略轰炸机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军火打破颗粒无收的局面或有可能,但是想有所作为,恐怕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所谓半壁江山,大概只能在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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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通过新三原则破出口武器禁令

2014年4月1日,日本宣布“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即“不允许向争端当事国或在违反联合国决议情况下出口、转移武器装备;仅限有利于作出和平贡献和有助于日本安全情况下允许出口,在确保透明度同时进行严格审查;仅在能够确保妥善管理情况下允许出口武器用于其他目的或转移至第三国”,从事实上废除了佐藤荣作内阁1967年制定的“日本武器出口三原则”,更打破了自1981年1月日本国会通过《关于武器出口问题决议》后,日本事实上基本不向任何国家出口武器的原则。

很显然,新的“三原则”极富弹性,所谓“和平贡献”、“日本安全”等限制,都是可根据日方意愿任意解读的“软标准”,看似“设限”,实则等于日本政府想卖给谁,就可以卖给谁。

军火出口堪称特殊战略手段

军火出口是一种特殊的战略手段,始终服从于国家整体利益和战略目的,作用于地缘政治和国际关系,在不同层面的国际战略博弈中纵横捭阖,影响着出口国与进口国、其他相关国家乃至全球大国间关系的发展,推动着不同类别国家利益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军火出口内容、形式和范围的不断发展,军火出口在大国对外战略中的作用日益突显。

军火出口不管数量多寡、质量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出口国的政治外交支持,是对进口国的战略或安全承诺。

军火出口对于盟友国家而言,可以进一步巩固双方的同盟关系;对于一般国家而言,可以建立或密切双方的政治外交关系,有时甚至能够消除隔阂,促进双方关系的发展。

同时军火出口有助于延续与进口国的良好关系。进口国政府可通过宣传军火进口带来的实力提升和大国支持,赢得国内民众支持,并改变本国在本地区军事力量对比中的地位甚至劣势地位,震慑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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